近日,市财政联合科技、金融等部门出台《济宁市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发挥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
济宁市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是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的合作资金,首期资金规模为100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实行省、市、银行共担原则,贷款对象为我市进入山东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息库的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设立,进一步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丰富了我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内容,拓展了科技和金融的结合渠道,将更好地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推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