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庆攀,何秀霞因保管不善,将汶上县房权证城区字第20100138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房庆攀,何秀霞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