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树霞因保管不善,将汶房林庄字第0000228号、汶国用(1998)字第08301600046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注销,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于树霞
2026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