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宜顺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汶上县坝口社区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为:汶房坝字第000014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注销,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宜顺
继承人:房秋霞、王雨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