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汶上支行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汶上县现代花园小区一期9号楼3单元3-402室房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汶上县房他证字第20100050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注销,不动产登记证明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汶上支行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