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6日,汶上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文物专家对辖区内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进行认定。本次认定涉及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五大类别共105处不可移动文物点,全面充实了汶上县不可移动文物家底。
本次认定工作严格依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认定标准》《山东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工作导则(试行)》等国家、省级普查规范推进。在评审环节,专家组首先听取汶上县普查办公室关于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的位置分布、历史沿革、时代年代、保存现状等核心信息汇报,随后专家组对每一处文物点进行逐一研判、科学评估。针对内业审议存疑文物点位开展现场实地勘察,确保认定结论严谨准确、工作程序规范合规、认定结果权威可信。
此次新发现文物认定工作的完成,不仅进一步丰富了汶上文物资源数据库,让中都大地文物“家底”更清、“名片”更亮,也为后续文物保护、研究和利用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下一步,县四普办将继续按照相关工作部署,稳步推进普查成果汇编和最终验收工作;同时加强对新发现文物的保护力度,让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焕发出新的活力,为新时代汶上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文物力量。
编辑:李扬
审核:史进利
终审:渠春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