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庆亮、王恩华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汶上县南门开发区市政家属楼2单元2-102室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为:房权证汶商品房字第0000856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庆亮、王恩华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