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汶上县支行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汶上县宁民路东侧、市政路以北、政和路以南汶上县福慧新区0028幢03单元3-105室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汶上县房预汶字第20152671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注销,不动产登记证明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汶上县支行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