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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安办字〔2024〕16号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八大行动2024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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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安办字〔2024〕16号 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八大行动2024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八大行动2024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汶上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 附件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八大行动2024年工作计划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2024年工作计划···········1 2.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落地行动2024年工作计划·········3 3.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2024年工作计划···············6 4.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2024年工作计划···········11 5.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2024年工作计划···········14 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2024年工作计划··17 7.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2024年工作计划···········18 8.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2024年工作计划····················20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2024年工作计划
一、探索培训新模式。12月底前,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探索建立“县委党校主课堂+镇街、部门(企业)分课堂”同步模式,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并同步请有关安全监管人员跟班参加培训。(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强化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工贸行业重点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并同步请有关安全监管人员跟班参加培训。推动工贸企业定期组织重大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标准学习,纳入“晨会”必学内容,列入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必学必考内容。年底前,重点开展工贸行业涉有限空间、粉尘涉爆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金属冶炼、劳动密集型及“厂中厂”等类型企业每半年开展至少1次疏散逃生演练,其他企业每年开展至少1次疏散逃生演练(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强化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严密组织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年度再培训,着力提升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和安全领导力。结合省工作专班印发的《关于开展全省化工安全专业人才集中轮训工作的通知》和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按照市工作专班印发的《全市化工危化品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培训实施方案》,对全县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中层管理人员、一线员工分类分批进行集中轮训。(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四、优化非煤矿山培训计划,落实“师带徒”制度。安全总监要依据培训实际需求,统筹制定本企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岗位试题库和实操考评标准,培训计划和考试题库要充分体现精准性、适应性和科学性,经逐级审核后,由主要负责人签批实施。对新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和新入职人员,“五职”矿长负责指定师傅并跟班学习至少4个月,经师傅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县应急管理局负责) 五、其它重点行业领域。各乡镇(街道)及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对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的其它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全覆盖安全教育培训。(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落地行动2024年工作计划
一、建立“两个清单”。8月底前,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深入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标准基础上,结合省有关部门、单位出台的重大事故隐患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细化完善制订本部门、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明确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频次、处罚标准等。要指导督促本行业领域企业对照标准,结合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制订企业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排查事项清单,明确排查的重点区域、场所、装置、设备、材料、工艺、岗位、证照以及相应的治理措施、治理时限、责任人等,以“两个清单”建立引领工作走深走实。(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组织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资料汇编。5月底前,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下发通知,督促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抓好学习贯彻。(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负责) 三、组织学习专家解读视频。12月底前,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组织监管执法人员先学一步,依托学习培训班,用好省有关部门、单位制作的标准专家解读视频,认真学习省政府安办编印的标准汇编。利用官方网站(内部网站)、微信、广播、电子屏、视频系统等平台,组织企业全面系统学习标准。企业可以聘请第三方专家开展专题解读,促进从业人员学深悟透。(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四、推动企业“五个必学”。12月底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指导和督促企业将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纳入“开工第一课”、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晨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安全生产月”必学内容,强化“视隐患为事故”的理念,提高重大事故隐患判定、辨识和排查能力。(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五、组织开展普法知识竞赛。6月底前,坚持以练代训、以赛促学,认真组织各级各部门和企业参加全省第三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围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督导调度,发动企业从业人员广泛参与网络学习答题,积极组队参加预赛和决赛,提升标准学习宣贯效果。(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 六、精心培育先进典型。12月底前,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发现、挖掘本行业领域企业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报道。积极配合市安委会办公室选树标杆企业,确定一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班组长、岗位操作人员,开展以身说法,发挥先进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进标准贯彻实施取得实效。(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七、与日常监管一体推进。县有关部门、单位结合日常检查、监管执法、督导检查,加大对企业一线从业人员现场询问、现场测试的覆盖面和力度,抽查标准掌握情况,检验标准落实成效。要聚焦重点时段和重点企业,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暗访活动,督促问题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2024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企业自查自改。督促企业健全完善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对照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逐项进行排查,制定落实整治措施,并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和整改清单,留存备查。推动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自查自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亲自组织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并落实覆盖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公开作出重大事故隐患清零承诺,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强化诊断检查,督促相关企业开展自我诊断和聘请第三方诊断,全面开展风险辨识,对照整治重点逐项逐设备进行隐患排查。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直报制度,督促企业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加强隐患整改销号。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建立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严禁企业“带病”生产经营,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到位。5月底前,对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开展“回头看”。对于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积极协调,指导帮助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要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加强功能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功能区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开展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常态化开展风险辨识和评估,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督促推动功能区落实职责边界清单,12月底前功能区按照标准要求配齐安全监管人员;全面加大执法力度,对高危生产经营单位至少开展一次全覆盖执法检查。建立功能区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标准,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化工园区达到较低安全风险等级(D级)(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四、加强风险评估评价。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严格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进一步明确相关内容和程序,从源头上预防新增交通拥堵点和安全隐患点。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排查和风险评估、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等分工负责) 五、加强源头防范管控。根据省市制定的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格实行危化品领域相关安全准入条件,严格新设立企业和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批,逐步提高现有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配合省市对2024年以来发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许可条件组织开展“回头看”,严格涉及硝化、过氧化、重氮化、氟化、氯化工艺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停止新建产能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文地质类型极复杂的煤矿初步设计初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分工负责) 六、加强隐患督查督办。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挂牌督办力度,建立健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重大事故隐患督办制度,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及时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进行挂牌督办,整改难度大的或久拖不改的提交县安委会进行挂牌督办。发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职能作用,对本行业领域检查发现或经举报查实的重大事故隐患,指导相应成员单位予以挂牌督办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大对本系统、本行业领域专项排查整治情况的督查力度,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强化跟踪调度、闭环管理。突出用好暗访检查方式,强化跨部门联合检查、对省级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一律挂牌督办。(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七、加强清零检查。核实前期报送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核实过程中对企业信息判定存疑的,寻求相关专家和权威部门或机构帮助指导,确保底数清晰、数据准确、动态更新。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开展清零检查,按照分类分级原则,重点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方式,组织业务骨干和行业专家,对照清零任务重点逐企逐设备逐项进行排查整治;结合实际,精心挑选一批业务水平高、综合素质强的监管人员和安全生产专家队伍,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督促企业扎实开展自查自改,分类分级进行全覆盖现场检查,确保查全、查真、查准、查深,保质保量、不折不扣按时完成清零任务。推动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结合监督检查计划,成立督查组对重大事故隐患清零情况进行督查。(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八、加强事故调查追责问责。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且符合纳入标准的企业,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对明显有问题却查不出来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开展约谈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有关单位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县安委会办公室将视情况对有关单位进行约谈,并在全县进行通报。(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2024年工作计划
一、聚焦事前预防,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能源、消防、粉尘涉爆、烟花爆竹、油气储存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年底前,充分运用危化品、矿山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涉粉作业10人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全部接入监测预警系统,推进工贸行业分级分类监管系统运用。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基础理论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实现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全覆盖,深化北斗定位技术在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中应用。加强火灾高风险单位等物联网监测管理,实时动态感知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和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分工负责) 二、聚焦落后工艺技术设备淘汰,加快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严格执行相关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危化品、矿山、工贸、烟花爆竹、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老旧长输油气管道改造治理。年底前,淘汰更新达到安全使用年限的民爆专用设备,经过安全评估延长安全使用年限的至多延长一次,并且延长年限不超过两年。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积极推广充填开采工艺,使用先进技术装备,减少井下用人环节。强化超设计使用年限压力容器安全监管,大力推进老旧化工装置特种设备更新改造。(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分工负责) 三、聚焦突出重大风险隐患,加快突破重要安全生产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加大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攻关,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矿山、危化品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5月底前,化工园区建成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12月底前提升园区封闭化管理。6月底前,所有生产煤矿达到建设基本要求,12月底前完成智能化建设。年底前,巩固深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建设应用,推动涉及高危工艺的化工企业建成应用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针对建筑、单位、城市、重点区域等不同维度,探索建立智能火灾风险评估模型。(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分工负责) 四、聚焦痛点难点问题,加快推进重点工程治理。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启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5月底前,具有爆炸风险化工装置及设施的人员损伤范围内实现无人化操作。9月底前,完成“瓶改管”改造工作任务。年底前,督促中钢集团山东富全矿业有限公司采用机械化撬毛作业。涉及的物料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中毒窒息危险性等并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高危作业场所基本实现无人化操作。推动将建筑消防设施、疏散设施、消防车通道建设以及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更换等一并纳入升级改造,配套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完成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15公里任务。(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分工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2024年工作计划
一、严格“三项岗位人员”人员考核。12月底前,推动危化品、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12月底前,严厉查处不培训、假培训、未持证、持假证等违法行为,确保安全培训取得实效,做到真训、真考、真会。推动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标准化建设,认真执行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和考核标准,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一轮全覆盖条件复核,2024年底前清退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 三、加强特种作业管理。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高处作业等用工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操作规程。(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 四、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培训主体责任。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明确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五、持续开展两个专项行动。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培训主体责任,关注安全生产最新方针政策,学习重要制度文件,持续开展“大学习、大培训”专项行动,结合实际组织从业人员自主学习、实施轮岗培训。开展特种作业实操技术比武活动,指导企业加强一线岗位实操培训。实施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机械制造等7个行业重点企业的重点人员开展专题培训。2024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人员各项培训任务;2024年底前,全面开展其它六类行业三类人员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完成三年培训任务的60%。(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六、推动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认真编修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方案,突出电气焊、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重点危险作业,编制专项方案,落实先期处置措施。指导企业采取“不提前通知、不设定脚本、不预设场景、不预设地点”的“四不”方式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员工逃生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其中,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2024年,企业“四不”演练占比达到40%。(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2024年工作计划
一、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定级评审工作,以企业现场管理为重点,严格定级现场评审,严把定级评审关口。(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加强达标企业动态管理。加强标准化达标企业动态监督,实施重大事故隐患“一票否决”,定期对自评失实、分数偏高甚至弄虚作假的企业单位进行“回头看”。加强情况会商,综合年度执法检查、督导巡查、举报核查以及企业事故发生情况,对不符合达标条件的企业予以撤销并向社会公告,及时调整达标企业名录。(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选树标杆企业。各行业大力选树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差异化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严格落实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2024年工作计划
一、科学制定工作计划。统筹执法检查工作重点与各行业领域业务实际,科学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及工作要点。在县级直管企业的基础上结合近三年我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企业、事故易发多发行业领域、企业分类分级情况等,4月底前制定完成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常态化开展异地执法。聚焦春节、国庆节、全国和省“两会”等重要节点,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学习培训、履职情况,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情况,重大事故隐患自查整改,特种作业,外包外租,应急演练,小施工、小作业等。9月份配合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异地执法活动。(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开展执法联系帮扶活动。组建帮扶联系组,对乡镇(街道)开展执法联系帮扶。对专职技术检查员、乡镇执法、行刑衔接、非现场执法、典型案例报送等工作进行帮扶指导,提升县市区安全生产执法水平。针对上月度执法进度落后的单位每月开展一次帮扶式执法。(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四、加强执法协作及行刑衔接案件办理力度。组织召开应急、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等部门单位参加的安全生产行刑衔接联席会议。加强部门间联合执法及问题线索移送工作,突出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行为,查办一批有影响力的行刑衔接案件。推进行刑衔接双向发力,加大危险作业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力度,严惩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五、优化“执法+服务”内容,提升执法检查效果。建立“五位一体”执法工作模式,将执法检查、普法宣传、警示教育、帮扶整改、信用修复融入执法全过程,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帮扶企业发展;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强化执法数据分析应用;探索在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等有一定基础的行业领域或园区开展“非现场”执法工作。(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六、发挥典型案例示范指导作用。建立健全典型案例指导机制,严格典型案例报送工作。加强典型案例学习、宣传使用管理,定期曝光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七、强化人员培训练兵,提升安全生产执法水平。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每周一学”,组织开展集中执法培训活动,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联合总工会、共青团等单位联合开展执法技能竞赛等活动。(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2024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宣传教育。利用电视、报纸、广播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结合“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凝聚起全社会重视安全生产、关心支持安全生产的强大合力。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协调联动,加强对学习经验做法及成效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开设专题专栏。4月底前,在主流媒体以及政府官网、微信设置专题专栏。全年,聚焦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等重点工作,及时报道三年行动部署安排、进展成效、亮点做法。加强新闻舆论监督,曝光反面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震慑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做好重大信息发布。4月底前,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媒体见面会、新闻访谈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工作进展等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加大社会面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四、开展开工“第一课”活动。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在春节后的第一个上班日,组织开工“第一课”;其他节假日或各种情况停产停工,在复工复产前有针对性组织开工“第一课”。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亲自授课。各级各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微信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多形式加强宣传发动,对企业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推广,营造浓厚氛围;要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工“第一课”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纳入督导检查和监管执法重要内容,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五、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活动主题和目标,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应急安全科普作品征集”等系列活动,深入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普及安全知识和企业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增强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和各企业分工负责) 六、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采用短视频、动漫、H5动画、大喇叭等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强化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科普知识公益宣传,普及与社会公众息息相关的生产生活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七、组织开展普法知识竞赛。6月底前,坚持以练代训、以赛促学,认真组织各级各部门和企业参加全省第三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围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督导调度,发动企业从业人员广泛参与网络学习答题,积极组队参加预赛和决赛,提升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学习宣贯效果。(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 八、开展应急科普教育基地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规范化建设,9-10月,配合市局做好全省科普教育基地(应急管理)申报认定工作,督促科普教育基地向社会公众开放,切实发挥基地在应急管理科学技术普及、宣传、培训、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县应急管理局负责) 九、开展“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活动。持续开展“安康杯”竞赛和“查保促”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引导广大职工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应急技能和企业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提高职工安全防护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扎实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工作,以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技能提升、安全班组建设、安全管理监督等为着力点,激励引导广大青年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卫健委、县应急管理局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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