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转发《申报第四届全省科技兴农奖的通知》的通知 |
||||
|
||||
|
各市(县、区)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现代农业强省,按照《山东省农业科技转化促进会科技兴农奖奖励章程(修订)》规定,现将2023年度全省科技兴农奖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设先进集体奖、先进个人奖、优秀项目奖三类奖项,其中优秀项目奖分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专利奖。 二、申报条件 (一)先进集体奖应具备下列条件: 1.省内单位、组织、机构、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等; 2.在农业科技成果开发、转化、应用,以及产业化、商业化过程中提供重要人才、资金、条件平台等保障,对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组织、管理和服务等起到关键作用,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二)先进个人奖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为主组织和参与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新产品研究开发的科研人员,实际转化收入50万元以上; 2.为主引进和应用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新产品,成果引进单位新增产值200万元以上; 3.为主组织农业科技成果宣传、推广、推介,每年促成成果转化5项以上,实际交易金额100万元以上; 4.领办、创办、协办农业科技型开发实体,年新增产值100万元以上; 5.负责制定和完善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制度,并在管理、宣传和培训等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6.为主完成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理论、机制、模式等理论研究,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有关理论文章2篇以上,或撰写并公开出版专著1部,合著2部以上。 (三)优秀项目奖应具备下列条件: 1.特等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优秀项目特等奖: (1)农业科技成果实际交易金额1000万元以上,带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及行业科技进步,产生巨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2)推广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等成果,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产业转型升级显著,引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形成区域产业集群,对乡村产业振兴、区域农业农村发展和行业技术进步有重大影响,产生巨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2.一等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优秀项目一等奖: (1)农业科技成果实际交易金额100万元以上,带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及行业科技进步,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2)推广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等成果,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产业转型升级显著,带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乡村产业振兴、区域农业农村发展和行业技术进步有重大影响,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3.二等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优秀项目二等奖: (1)农业科技成果实际交易金额50万元以上,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及行业科技进步,产生较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2)推广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等成果,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乡村产业振兴、区域农业农村发展和行业技术进步有较大影响,产生较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4.专利奖。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报优秀项目专利奖: (1)申报单位或者个人是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或者常住的专利权人; (2)申报专利为已获授权的有效国内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无所有权属纠纷; (3)申报专利已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实际许可转化金额50万元以上或实施后年新增产值500万元以上,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三、申报方式 采取推荐和直接申报两种方式。 (一)各市(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科技兴农奖申报的推荐工作; (二)行业协会作为推荐单位有10个推荐名额; (三)推荐专家每个奖项可独立提名1个项目; (四)各市(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省内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农促会会员单位可直接申报。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登录山东省农业科技转化促进会官网sdnch.org.cn,点击“全省科技兴农奖申报平台”,进行注册、登录及填报。申报通过后,请将申报材料(含申报表、相关证明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一份,报送科技兴农奖奖励办公室。 (二)推荐申报的,由推荐单位(专家)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直接申报的,推荐单位意见无需填写。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五、评奖程序及奖励 (一)奖励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二)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三)奖励委员会审定获奖名单; (四)公示、授奖; (五)召开表彰大会。 六、其它事项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获得国家、省级以及同类奖励的; 2.存在技术合同纠纷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排序有争议的;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4.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授奖条件的。 (二)一项技术成果只能申报1个奖项。 (三)科技兴农奖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原则,评审过程及授奖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殷晓楠 0531-66655117 15510735280(微信同号) 王健运 0531-66655117 15206543669(微信同号) 报送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23788号(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创新大楼1223房间),科技兴农奖奖励办公室,邮编:250100。 山东省农业科技转化促进会 科技兴农奖奖励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 来源:山东省农业科技转化促进会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