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村民朋友们: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守住耕地“红线”,就是护住手中的饭碗。
一、耕地性质要区分。永久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受国家保护程度最高,重点用于种植水稻、小麦、玉米。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叫一般耕地,优先用于种植粮食、棉花、大豆、花生、芝麻、甜菜、高粱、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公示牌,标注了具体的位置和区域,可以明确区分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
二、基本农田“四严禁”。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三、一般耕地“五不得”。不得在一般耕地上挖湖造景;不得在一般耕地上种植草皮;未经批准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不得将通过流转获得土地经营权的一般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未经批准不得在一般耕地上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不得闲置、荒芜耕地。
四、违法占用“后果重”。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了土地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对违法建设、违规占用耕地“零容忍”。其中,对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的,将按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开垦费收缴标准为12万元/亩,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逾期不改正的,可予以处罚24-60万元/亩,涉嫌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旦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将造成自己财产、名誉的巨大损失。
五、设施用地需备案。《济宁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细则》规定,设施农业经营者需携带有关材料向乡镇政府提出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申请,备案完成后方可按用地协议使用土地,严禁擅自扩大、变更设施农业用地范围和用途。设施农业用地改变经营主体、养殖类型、用地规模等主要信息的,经营者应申请备案变更。
广大村民朋友们,为了牢牢端住我们的饭碗,让我们的饭碗田装满中国粮,我们要切实增强耕地保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发现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耕地行为,勇于制止,及时报告当地田长或通过微信小程序“鲁地云”实时举报反映。
让我们行动起来,齐心协力共同守护粮食安全、耕地安全、国家安全!
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