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安责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的重要方式,是利用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加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防范能力的重要手段。为做好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工作,发挥安责险事故预防功能,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印发本通知,就我县交通运输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责险进行安排。
各交通运输企业应当根据通知内容,积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提取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计划中设置安责险专项费用,支持和监督承保单位参与企业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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