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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65XH/2021-02442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1-08-05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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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解读)汶政字〔2021〕42号 关于印发汶上县落实深化“市县同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05 18:32 信息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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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落实“市县同权”改革,扩展改革覆盖面,优化事项办理流程,持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面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市县同权”改革向纵深发展,切实便利群众办事。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化“市县同权”改革的实施意见》(济政字〔2021〕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汶上县落实深化“市县同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起草过程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高度重视《方案》的起草工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6月下旬完成了《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工作。同时征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社局等11个单位的意见建议,并按照各单位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抓好事项承接,拓展改革覆盖面。根据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不同性质,严格贯彻依法依规的要求,综合运用好市级实行的直接下放、服务窗口前移、下放实质性审核权、“委托收件、受审分离”等放权方式,推动实现“市县同权”。按照市级“市县同权”改革拓展范围,本次下放到县级事项涉及61项市级行政确认、其他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根据法律法规变化情况、上级政策修订调整情况,结合简政放权工作实际,对市级“市县同权”事项做出调整的,及时进行调整落实。二是简化办理流程,提升信息化水平。依托市级“市县同权”事项运行管理平台,实现“市县同权”事项全流程线上闭环管理。依托济宁市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结合政务数据汇聚开放共享工作,推动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在“市县同权”改革中的运用。建立审批“2号章”工作机制,优化办理流程。三是强化承接能力,增强改革协同性。严格依据法律法规、上级政策和市直部门(单位)制定的工作标准办理各类同权事项,严禁随意审批。结合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近年来简政放权工作和“市县同权”改革实施情况,增强改革的主体意识,进一步增强改革的协同性,配备相关专业人员和技术力量,提高承接能力。四是深化放管结合,实现审管无缝衔接。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各部门、单位明确责任划分,具体行业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托“市县同权”事项运行管理平台,建立健全同权事项审批监管信息互联互通机制。五是提升服务质量,打造扁平化政务服务体系。开展乡镇(街道)审批便民服务改革。“行政审批服务站”立足于“全域通办”,服务区域不受所在辖区限制。从群众需求出发,立足便民服务,推动部分便民服务事项下沉到乡镇(街道),实现基层便民服务领域“三级同权”,改进服务质量,切实提高群众办事便利度。

联系人:高成;联系电话:0537-728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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