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政字〔2021〕42号
汶上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汶上县落实深化“市县同权”改革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驻汶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汶上县落实深化“市县同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汶上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汶上县落实深化“市县同权”改革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落实“市县同权”改革,扩展改革覆盖面,优化事项办理流程,切实便利群众办事,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化“市县同权”改革的实施意见》(济政字〔2021〕3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按照县级职责,推动跨层级审管衔接互动,保障“市县同权”改革落地成效。
——减少层级。坚决落实“市县同权”改革相关政策,压缩企业群众办事层级,基本实现“市县同权”、“市县同办”。
——提升效能。依托信息化平台,简化优化“市县同权”事项办理流程,简除同权事项办理、流转的繁琐手续,真正实现“一地办结”。
二、主要任务
(一)抓好事项承接,拓展改革覆盖面
1.分类承接。按照市级实行的直接下放、下放实质性审核权、“委托收件、受审分离”等放权方式,做好分类承接。对市级直接下放到县级实施的政务服务事项,县级各部门(单位)要抓好承接实施;对市级下放实质性审核权的政务服务事项,由县级部门行使实质性审核职权并根据市直部门(单位)授权直接加盖审批章,并承担相关责任;对市级采取“委托收件、受审分离”方式的政务服务事项,由县级窗口受理收件、转市直部门(单位)办理。
2.改革范围。本次市级将61项市级行政确认、其他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下放到县级实施,其中,直接下放19项,窗口前移11项,下放实质性审核权30项,委托收件、受审分离1项(附件1)。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对应承接,将拓展的“市县同权”事项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确保实现“市县同权”。
3.建立“市县同权”事项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变化情况、上级政策修订调整情况,结合简政放权工作实际,全面准确把握同权事项具体办理情况,科学分析企业群众现实需求,借助“互联网+政务服务”,探索多种形式满足基层办事需要。市级“市县同权”事项做出调整的,县级及时进行调整落实。
(二)简化办理流程,提升信息化水平
4.强化平台支撑。依托市级开发建设的“市县同权”事项运行管理平台,实现“市县同权”事项全流程线上闭环管理,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5.强化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的推广运用。依托济宁市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结合政务数据汇聚开放共享工作,推动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在“市县同权”改革中的运用。进一步完善证照管理服务流程,实现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变更和注销,同步将证照数据实时归集至市电子证照库。
6.建立审批“2号章”工作机制。优化办理流程,县级在办理市级下放实质性审核权事项时,可直接加盖市直部门刻制的“2号章”、依法依规做出审批决定;要严格区分县级原有审批权限与“市县同权”获得权限,妥善管理使用“2号章”,“2号章”仅适用于办理原属市级权限的业务。
(三)强化承接能力,增强改革协同性
7.细化工作标准。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上级政策和市直部门(单位)制定的工作标准办理各类同权事项,严禁随意审批。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交流,切实提高业务服务水平,严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确保“市县同权”改革后审批服务事项所需办理环节、办理时限、申请材料等“只减不增”。对审批服务中需要组织专家开展评估、鉴定、监测、勘察等的复杂同权事项,可借助市县共享专家库。
8.增强改革协同性。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近年来简政放权工作和“市县同权”改革实施情况,增强改革的主体意识,进一步增强改革的协同性,配备相关专业人员和技术力量,提高承接能力。
(四)深化放管结合,实现审管无缝衔接
9.明确责任划分。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各级各部门(单位)办理“市县同权”事项所引起的信访、投诉、复议、诉讼等事宜,由各部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具体事项处理,并承担补偿、赔偿等责任,其中,对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的同权事项,严格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对审批服务流程、结果等负责,行业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0.强化审管信息互联互通。依托“市县同权”事项运行管理平台,建立健全同权事项审批监管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对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承担的同权事项,严格执行审管互动和信息双向反馈要求,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同权事项后,要及时将审批信息监管部门和执法机构;监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跟进开展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反馈监管信息,实现审管无缝衔接。
(五)提升服务质量,打造扁平化政务服务体系
11.开展乡镇(街道)审批便民服务改革。综合考量群众办事需求、乡镇(街道)财力物力和交通便利程度,选取苑庄镇为民服务中心、汶上街道西门社区、义桥镇金水桥社区设置行政审批服务站,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派出工作人员进驻行政审批服务站,以“窗口前移”的形式办理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权限范围内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行政审批服务站”立足于“全域通办”,服务区域不受所在辖区限制。
12.探索实施“市县镇三级同权”。从群众需求出发,立足便民服务,推动部分便民服务事项下沉到乡镇(街道),实现基层便民服务领域“三级同权”。同时,统筹推进县镇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建设“10分钟便民服务圈”,通过帮办代办、委托收件等多种形式下沉各类便民服务事项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办理或收件;突出政务服务自助一体机的作用,增加自助机可办事项数量,提高政务服务自助设备的利用率,不断丰富乡镇(街道)、村(社区)可办事项。积极探索若干乡镇(街道)联合设置为民服务中心、“政银合作”等创新服务模式,加快构建以县为民服务中心为主体、以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为基础、以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为延伸的全县政务服务体系。7月底前,第一批15项便民服务事项实现“市县镇三级同权”(附件2)。
三、组织保障
(一)完善组织领导。“市县同权”改革是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大决策,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全力推进。要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一线人员各司其职的工作推进机制,细化措施,倒排工期,责任分解到人,确保高质量完成改革攻坚任务。
(二)狠抓工作落实。县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指挥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督导检查,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各部门要落实改革主体责任,勇于作为、积极探索、先行先试,不断增强自身承接能力、改进服务质量,力求改革实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坚持“开门搞改革”,广泛运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提升宣传效果,打通政策宣传的“最后一公里”,多用老百姓看得懂、听得明白的表述解读政府政策、解答群众疑惑,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全面营造关心改革、支持改革的浓厚舆论氛围。
附件:1.纳入“市县同权”改革范围的相关行政权力事项清单(61项)
2.第一批“市县镇三级同权”事项(15项)
附件1
纳入“市县同权”改革范围的相关行政权力
事项清单(61项)
序号 | 县级实施部门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同权方式 | 备注 |
1 | 县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 测绘项目登记 | 其他行政权力 | 直接下放 | |
2 | 市生态环境局 汶上县分局 | 对危险废物管理计的备案管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直接下放 | |
3 | 市生态环境局 汶上县分局 |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 其他行政权力 | 直接下放 | |
4 |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中心) | 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直接下放 | |
5 |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直接下放 | |
6 |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起重机械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直接下放 | |
7 |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 省外建筑业企业入鲁报送基本信息 | 其他行政权力 | 直接下放 | |
8 |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 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 报告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直接下放 | |
9 |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 档案建设管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直接下放 | |
10 | 县商务局 |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直接下放 | |
11 | 县卫生健康局 | 放射工作人员证核发 | 行政确认 | 直接下放 | |
12 | 县卫生健康局 | 义诊活动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直接下放 | |
13 | 县行政审批 服务局 | 建设工程规划验线 | 行政确认 | 直接下放 | |
14 | 县行政审批 服务局 |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 监督申请登记 | 行政确认 | 直接下放 | |
15 | 县行政审批 服务局 | 竣工结算文件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直接下放 | |
16 | 县行政审批 服务局 | 商品房项目现售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直接下放 | |
17 | 县行政审批 服务局 | 招标控制价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直接下放 | |
18 | 县行政审批 服务局 |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直接下放 | |
19 | 县行政审批 服务局 |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登记 | 其他行政权力 | 直接下放 | |
20 | 市生态环境局 汶上县分局 | 对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单位进行认定 | 行政确认 | 窗口前移 | |
21 | 市生态环境局 汶上县分局 | 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评审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窗口前移 | |
22 | 市生态环境局 汶上县分局 | 对重点单位储存有毒有害物质的地下储罐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窗口前移 | |
23 | 市生态环境局 汶上县分局 | 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进行评估验收 | 其他行政权力 | 窗口前移 | |
24 | 市生态环境局 汶上县分局 | 放射性同位素的转让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窗口前移 | |
25 | 市生态环境局 汶上县分局 | 放射性同位素异地使用的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窗口前移 | |
26 | 市生态环境局 汶上县分局 | 消耗臭氧层物质经营活动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窗口前移 | |
27 | 县公安局 | 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下放实质性 审核权 | |
28 | 县公安局 |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下放实质性 审核权 | |
29 | 县公安局 | 保安服务公司派出保安员跨省域为客户单位提供保安服务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下放实质性 审核权 | |
30 | 县公安局 |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保卫机构、保卫人员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下放实质性 审核权 | |
31 | 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 | 公共服务 | 下放实质性 审核权 | |
32 | 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 丧失劳动能力程鉴定 | 公共服务 | 下放实质性 审核权 | |
33 | 县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 测绘作业证核发 | 其他行政权力 | 下放实质性 审核权 | |
34 |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 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 | 行政确认 | 下放实质性 审核权 | |
35 |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中心) |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下放实质性 审核权 | |
36 | 县交通运输局 | 道路客运站站级核定 | 行政确认 | 下放实质 性审核权 | |
37 | 县商务局 | 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下放实质性 审核权 | |
38 | 县商务局 |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下放实质性 审核权 | |
39 | 县商务局 | 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 登记 | 其他行政权力 | 下放实质性 审核权 | |
40 | 县商务局 | 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 | 其他行政权力 | 下放实质性 审核权 | |
41 | 县商务局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规模 发卡企业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下放实质性 审核权 | |
42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负责社会艺术水平考级 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下放实质性 审核权 | |
43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印刷业经营者变更主要登记事项、终止印刷经营活动备案(出版物印刷企业) | 其他行政权力 | 下放实质性 审核权 | |
44 | 县卫生健康局 | 无偿献血返还 | 公共服务 | 下放实质性 审核权 | |
45 | 县应急管理局 | 省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登记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下放实质性 审核权 | |
46 | 县交通运输局 | 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核发 | 行政确认 | 下放实质性审核权 | |
47 | 县行政审批 服务局 | 船舶登记 | 行政确认 | 下放实质性 审核权 | |
48 | 县行政审批 服务局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下放实质性 审核权 | |
49 | 县行政审批 服务局 | 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下放实质性 审核权 | |
50 | 县行政审批 服务局 |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务 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下放实质性 审核权 | |
51 | 县行政审批 服务局 | 新建普通货船运力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下放实质性 审核权 | |
52 | 县行政审批 服务局 | 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 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下放实质性 审核权 | |
53 | 县行政审批 服务局 |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下放实质性 审核权 | |
54 | 县行政审批 服务局 | 公路、水运工程竣工验收 | 其他行政权力 | 下放实质性 审核权 | |
55 | 县行政审批 服务局 |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者终止经营的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下放实质性 审核权 | |
56 | 县行政审批 服务局 |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下放实质性 审核权 | |
57 | 县行政审批 服务局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下放实质性 审核权 | |
58 | 县行政审批 服务局 |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下放实质性 审核权 | |
59 | 县行政审批 服务局 | 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审查 | 其他行政权力 | 下放实质性 审核权 | |
60 | 县行政审批 服务局 | 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核准 | 其他行政权力 | 下放实质性 审核权 | |
61 | 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 参保人员因病、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 | 行政确认 | 委托收件、 受审分离 |
附件2
第一批“市县镇三级同权”事项(15项)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备注 |
1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行政许可 | |
2 | 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 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审核 | 行政许可 | |
3 | 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行政许可 | |
4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许可 | 行政许可 | |
5 |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 | 行政许可 | |
6 |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 | 行政许可 | |
7 | 公司(企业)登记 | 行政许可 | |
8 | 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工作——就业登记 | 公共服务 | |
9 | 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工作——失业登记 | 公共服务 | |
10 |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公共服务 | |
11 | 创业服务——灵活就业人员申领社会保险补贴 | 公共服务 | |
12 | 社会保险登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公共服务 | |
13 | 社会保险登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 公共服务 | |
14 | 社会保险记录查询打印——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 | 公共服务 | |
15 | 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支付——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 公共服务 |
注:事项同权方式根据工作实际,结合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确定。
原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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