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3月份安全生产监察随机抽查公告 |
||||
|
||||
一、汶上县顺诚石化有限公司 1.加油站安全管理机构任命文件不规范(人员与持证不一致);2.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未签发;3.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验收人填写需实际签字;4.应急预案未及时修订;5.2021年应急演练计划制定上半年无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二、山东中都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加油站 1.2021年应急演练计划缺少专项及综合演练;2.安全目标责任书签订不规范;3.未制订2021年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4.2021年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制定不规范;5.2021年2月18日安全会议培训记录不全(无签到表、试卷、学时);6.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档案学时不符;7.消防沙地未设置防雨棚;8.配电室门不应内开;9.95号观察井内静电跨接线老化;10.卸油接地点不应在卸油口内。 三、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宁汶上第十五加油站 1、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与排查表隐患问题不一致;2、2021年1月份安全消防知识培训未记录考核成绩;3、2021年应急演练计划制订不规范(未明确专项/综合);4、汽油加油机灭火毯配备不足。 四、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宁汶上第十七加油站 1、2021年应急演练计划制订不规范(未明确专项/综合);2、未提供应急管理机构人员任命文件;3、2021年1月18日数质量预案演练记录不规范(实战效果评价);4、配电室西墙配电箱内开关未固定,绝缘工具未校验,挡鼠板设置不规范;5、未见隐患排查记录台账;6、2021年1月21日安全培训记录与试卷不一致。 五、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宁销售分公司汶上圣泽大街加油站 1、应急预案未及时修订(组织人员变更);2、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不规范(徐淑梅);3、2021年2月8日防盗抢演练评估基本描述与实际不符。 六、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宁销售分公司汶上九华山路加油站 1、应急预案未及时修订(组织人员变更);2、隐患排查表中部分隐患无整改措施,隐患整改台账中无整改验收人;3、加油岛上方有杂物。 七、济宁奔月木业有限公司 1、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未制定年度演练计划;3、未进行综合预案演练或者专项预案演练;4、未制定2021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5、无2021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仅有双重预防体系教育培训记录;6、未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无操作规程;7、未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八、汶上县邦金石化有限公司 1.2020年新进员工冯立虎无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档案;2.未及时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多次应急演练记录完全一样,与实际不符;4.教育培训考核试卷有2份,未对全员进行考核,教育培训试卷未记录时间,未批改;5.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学时不足;6.未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 九、汶上县乐尔齐家具销售有限公司 1.北部生产作业车间安全通道被堵占;2.砂光机在火化探报警装置安装完毕前未设置停用标志;3.南部厂区喷涂车间(二楼)缺少应急照明,提升机缺少禁止人员乘坐的警示标识;4.企业未将有限空间专项培训纳入2021年培训计划;5.企业2021年1月份培训考试试卷填写不规范;6.企业未制定2021年应急演练计划。 十、山东安迪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1.安全生产责任制中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与山东省311号令中第八条、第十条要求不符;2.2021年应急演练计划中,未体现综合预案的演练,不应将防洪防汛、危险废物泄露列为生产事故现场处置方案;3.未建立“有限空间”的管理台账;4.三氧化磷罐区管道压力表损坏。 十一、山东洲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未明确安全管理部门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未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制度和考核记录;2.应急预案风险辨识不齐全,缺少对中毒窒息、有限空间等内容的辨识及现场处置方案;3.2021年应急演练计划内容与应急预案文本不符,演练频次未达到应急管理部2号令的要求;4.未建立一人一档安全培训内容纪录;5.安全检查记录未分级、分专业、分季节检查;6.硅溶胶卸车处未张贴卸车安全操作规程;7.交换车间动火未办理动火作业票,作业人员未持证作业;8.导热油管线法兰连接处未进行防护;9.部分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超检、未检;10.成型车间硝酸作业处未张贴应急处置卡;11.应急水池防护措施破损严重;12.成型车间投料处存在违章作业现象;13.部分配电柜存在遮挡、未设置绝缘胶垫现象;14.总控制室值班人员为一人操作;15.双重预防体系未有效运行。 十二、济宁星亚化工有限公司 1.安全生产责任制中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与山东省311号令中第八条、第十条内容要求不符;2.2021年安全生产责任书未签订;3.2021.1.20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时间节点矛盾;4.2021年应急演练计划与应急管理部2号令要求频次不足,缺少对综合预案的演练;5.聚合车间部分工艺管道未张贴管道名称、流向标识;6.1号反应釜冷水压力表异常,安全阀未悬挂校验标签;7.聚合反应岗位未张贴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卡、安全警示标识;8.生产装置重大危险源未设置警戒线,周围有杂物;9.重大危险源罐区告知卡未标注操作责任人;10.涉及重点监管工艺聚合反应工艺未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11.未对聚合工艺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核实是否需要做)。 十三、山东嘉源化工有限公司 1.安全生产责任制中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与山东省311号令中第八条、第十条内容要求不符;2.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一人一档记录考核结果记录不全,无试卷成绩;3.未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4.生产车间闲置防爆开关口未进行封堵;5.车间安全警示标识、制冷车间操作规程脱色严重;6.双氧水仓库出口未设置应急导流沟。 十四、济宁长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安全生产责任制缺少生产部的安全职责;2.企业级大排查问题第7项整改照片未附上整改前后照片;3.2月份企业隐患自查报告上报县局,未留备份;4.精馏区洗眼器缺少安全警示标识;5.装卸区卸车作业车辆未采取防溜车措施;6.受限空间作业警示牌数量不足。 十五、汶上县长金气体有限公司 1.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中未记录学时数;2.日常检查记录中未列入对“三违”的检查内容;3.2021年应急预案演练计划中演练频次不足,未列入对综合预案的演练;4.CO2储罐北侧消防沙未设置防雨设施,未配备消防锨、消防桶;5.CO2储罐压力表显示异常;6.液氧罐区打料泵底座未接地;7.O2充装区存在大量胶圈等可燃物;8.02充装区存在非防爆配电箱。 十六、济宁中银电化有限公司 1.安全教育培训档案中一人一档培训记录过于简单,未分培训次数记录培训情况;2.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未记录2021年2月份台账;3.液氯库排风电机为非防爆电机,且排风量不足;4.重大危险源告知牌未明确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5.厂区安全警示标识退色严重;6.加氢装置等防爆区域防爆电器接口防爆泥封堵失效;7.氯苯西罐磁翻版液位计液位显示异常;8.氯水喷淋塔排液阀未实现双阀或着盲板封堵;9.消防系统稳压泵管道压力表缺失;10.氯水循环泵冷却水管未进行固定。 十七、汶上县昊宏气体有限公司 1.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与山东省311号令中第十条内容要求不符;2.2021年应急演练计划与预案文本内容不符,危化品泄露、压力容器爆炸未列入预案文本;3.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中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卡记录培训时间无年限,培训学时不足72学时(记录36学时),一人一档安全培训记录考核结果部分无试卷成绩;4.隐患排查整改通知单及台账中验证人签字不齐全,部分未签字(2021年1.12;1.18;2.15三次记录);5.液氧罐安全阀检测报告试验压力不符合实际情况;6.CO2、氩气充装区未拆除停用气体报警仪;7.C02充装区在充装未使用防倾倒措施;8.CO2充装区东墙安全阀超期未检;9.O2充装区封堵防爆泥失效;10.院内消防栓被遮挡;11.氧气罐南侧电源线未进行防护敷设。 十八、辰欣佛都药业(汶上)有限公司 1.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与山东省311号令中第十条内容要求不符;2.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编制审核批准人未签字;3.应急演练计划内容与预案文本部分内容不符,综合预案未列入演练计划,现场处置方案未达到每半年一次的频次;4.车间部分疏散出口未悬挂疏散指示标识;5.乙醇库可燃气体报警安装高度不符合规范要求;6.车间部分生产单元灭火器配置不足;7.仓库防火分区不符合规范要求。 十九、山东鑫海能润滑油股份有限公司 1.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与山东省311号令中第十条内容要求不符;2.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中,再培训学时不足20学时,未建立一人一档年度培训内容记录;3.2021年应急演练计划中未列入对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4.未建立“受限空间”管理台账;5.室外监控配电盒箱门未关闭,未设防雨措施;6.灌装车间跑冒滴漏现象严重,未张贴安全操作规程;7.车间部分设备电源线未穿管保护,设备未做接地,临时用电乱扯乱拉,未安装漏电保护;8.罐区部分液位计设施锈蚀严重、失效,卸车处管道未进行流向、名称标识;9.油炉房未张贴安全操作规程,未配备消防锨、消防桶,操作人员离岗;10.厂内有限空间未进行辨识,未张贴许可进入安全警示标识;11.调和灌装车间杂物小仓库、车间内办公室为夹芯泡沫板房。 二十、济宁胜意服装有限公司 1、未能提供生产事故安全应急预案;2、新员工彭海桃未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3、未制订2021年应急演练计划;4、岗位员工吴帅、杜聪、王德平、于爱春(抽查)安全教育培训试卷未批改;5、2021年1月20日,消防演练记录无评估表、无签到表;6、未制订2021年安全教育培训计划;7、未能提供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8、未提供劳保用品发放记录;9、无隐患排查记录台账;10、一楼配电箱内毛尘过多,未及时清理;11、裁剪工位操作工人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二十一、山东木界汽车饰品有限公司 1.企业缺少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隐患排查制度等安全生产资料;2.企业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按要求开展日常安全隐患排查;3.未制定2021年教育培训计划及应急演练计划;4.企业制定的应急演练方案与企业实际不符;5.企业作业车间粉尘多未及时规范清理;6.现场作业人员未按要求佩戴劳动防护用品;7.企业二楼包装车间缺少应急照明;8.作业现场提升机缺少禁止乘人的警示标识;9.生产车间安全通道部通畅,现场物品摆放杂乱。 二十二、山东义能煤矿有限公司 1、主井检修斜巷绞车上头躲避硐缺少一组信号装置;2、装载站给煤机二层平台未设置踢脚板;3、CG1307工作面运输线路第一部稳车上车场信号硐室位置设置不合适;4、胶带管理台账不完善,缺少目前矿井在用胶带使用情况;5、机电管理制度缺少矿井应急电源管理制度;6、洗煤厂供电系统图标注与现场实际供电方式不一致;7、CG1311综采工作面公示的安全风险未明确风险等级;8、东二轨道巷无极绳绞车二处托绳轮被煤矸埋压,不转动;尾轮浸泡在积水中;9、东二轨道巷避灾路线标识牌使用白板笔书写巷道的位置,字迹模糊,不便于观看;10、《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未明确矿长每月组织月度隐患排查,未根据隐患级别明确隐患督办单位;11、《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体系》未明确采煤工作面初采和收尾、综采工作面安装回撤、掘进工作面贯通前专项辨识分管负责人;12、《2021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编制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编制时间过晚,不便于确定下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及指导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编制等;2021年度安全风险辨识未对瓦斯、放炮风险进行辨识评估;13、《CG1304工作面回撤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未从作业环境、工程技术、设备设施方面进行风险辨识;未对辨识出的风险制定管控措施;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电气检修安全规程》,不符合矿井实际情况;14、《重大风险管控方案》综采工作面自然发火管理措施中,重大风险区域限员要求生产班不超过20人,不符合冲击地压采掘工作面限员要求;15、3月1日通防专业半月度隐患排查部分检查人员未签字,组织人员为通防副总,不符合相关要求;半月度隐患排查未按照隐患排查方案中规定的排查时间(3月1日)集中人员定期排查(实际情况为:半月度隐患排查作为日常排查开展);16、矿未提供《CG1307综采工作面设计前专项辨识评估报告》;17、13轨道上山4#隔爆水槽损坏、缺水,30#水槽脱钩;18、13轨道上山四叉门处风筒吊挂不平直,30-31#风筒接头开口,漏风;19、13轨道上山装载机二运喷雾未固定;20、13皮带上山机头处消防沙箱内消防沙不足;21、13轨道11#风门轻微变形,关闭不严;22、13轨道上山掘进工作面做故障断电试验时,部分矿灯的关联报警功能未全部开启;23、主井上井口南风门门框衬垫坏,包边沿口不严密;24、矿井《爆破管理制度》“第三、运输制度3.井下电瓶车运输”部分,未提及“运送电雷管的专用车厢内部应当铺有胶皮或者麻袋等软质垫层”的规定;25、矿井防灭火系统图缺少防火门图例,未标注CG1311综采工作面防火门;26、CG1311综采工作面具有冲击危险性,《CG1311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工作面煤壁向外20m范围内轨道、皮带顺槽超前支护采用单体液压支柱配合双楔铰接顶梁支护;规程未明确轨道、皮带顺槽的退锚施工方法、退锚距离、退锚安全措施等内容;27、《13轨道上山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施工人员配备表中,未配备专职爆破工,配备的放炮员为兼职爆破工;28、《13轨道上山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施工人员配备表中,各生产班掘进区队出勤定员8人,缺少盯面安全检查工;29、《13轨道上山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中,规定风筒传感器安装位置距离风筒出口30m;30、矿井2020年第八期“一期一档”安全培训档案中,缺少培训计划、培训地点等内容,综合考评报告不完善,缺少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内容;31、矿井其他作业人员2020年冲击地压防治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时间为4学时;32、未制定2021年应急救援预案培训计划;33、副井井底车场与-725轨道大巷巷道交叉口未设置避灾路线标识;34、-725临时避难硐室巷道顶帮喷体开裂、变形,造成密闭门无法关闭,压风施救等安全避险设施维护不到位,并作为矿领导下井带班交接班硐室;35、地面、井下消防器材库各配备了2台水泵、1台局部通风机,未配备电器开关;36、矿井未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应急信息报告和传递制度》中,缺少事故信息报告内容;37、《矿井外部电源缺失专项应急预案》及《矿井外部电源缺失现场处置方案》中,未明确恢复提升机供电后,60分钟内完成人员提升撤离等内容。 二十三、山东裕隆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唐阳煤矿 1、-410轨道大巷第一部皮带司机,对温度保护性能及实验方法不了解,保护试验流于形式;2、-410轨道大巷第一部皮带机头后20米处局部底鼓严重,导致机架变形偏移;3、-410皮带大巷配电点风机专用移动变电站高压电缆接地方式不符合要求;4、-410皮带大巷(里)皮带沿线有坏托辊,迎头外约100米处高压水管与动力电缆同侧交叉吊挂;5、供电系统图410轨道大巷3#联络巷供电系统图电压等级标注错误,与实际不一致;6、2314皮带顺槽联络巷开门点至迎头风筒未编号,吊挂不平直;7、2314皮带顺槽联络巷风筒传感器设置在距离迎头30到40米之间的位置;8、二采区南部皮带联络巷风门门框衬垫坏,包边沿口不严密,2313轨顺联络巷里道风门穿墙电缆孔未封堵;9、矿井综合防尘系统图,防灭火系统图、监控系统图、井下断电控制图均未及时更新标注2314皮带顺槽联络巷掘进工作面;10、432轨道顺槽掘进工作面已掘巷道段,个别地段巷道成型较差,净宽4270mm,净高3700mm(作业规程设计为净宽3800mm,净高3400mm);11、《432轨道顺槽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中,规定在距工作面10m范围内的混合风流中安设1台甲烷传感器,距离风筒末端50m范围内设置风筒开关传感器1台;12、432轨道顺槽掘进工作面风筒未实行编号管理,2处风筒接头不严密;13、432轨道顺槽掘进工作面编号为4-9的风门2个穿墙电缆孔未封堵;14、少数入井人员未穿带有反光标识的工作服(棉袄);15、《唐阳煤矿安全教育培训经费及后勤保障管理规定》中,未明确规定用于安全培训的资金不得低于教育培训经费总额的百分之四十;16、《应急信息报告和传递制度》中,缺少事故信息报告及事故应急续报等相关内容;17、《应急演练制度》中,缺少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冲击地压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等内容;18、《唐阳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应急响应分级和分级响应原则不规范、不严谨;19、《矿井安全供电应急预案》中,外电中断事故风险分析不明确,缺少确保应急电源接入后15分钟内恢复提升机供电,60分钟内完成人员提升撤离等内容,未编制《外电中断现场处置方案》;20、《唐阳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依法向社会公布;21、《431综放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轨道顺槽安装软质隔爆水袋,实际安装为自动隔爆装置;22、抽查431综放工作面采煤机司机,未随身携带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对工作面重大安全风险掌握不全面;23、《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体系》未明确启封密闭、采煤工作面初采和收尾、综采工作面安装回撤、掘进工作面贯通前专项辨识分管负责人;24、431综放工作面轨道顺槽安装自动隔爆装置前未对自动隔爆装置进行安全风险辨识;25、《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矿长职责缺少每月组织分管负责人及相关科室、区(队)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内容;C级隐患验收人员为各专业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不符合矿井实际情况;隐患排查治理考核未明确责任是否落实、事故隐患是否重复出现、事故隐患是否按要求治理的相关规定;2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缺少对重大风险管控效果标准的规定。 二十四、山东尚儒弘毅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1.未根据鲁应急函〔2021〕3号文要求,修订完善风险管控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2.未按照《危险化学品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增加隐患排查奖励内容;3.二氯乙烷泵体未接地;4.氢气放空管充氮管线未设置止回阀,导淋未设置双阀;5.二氯乙烷储罐进口管线紧急切断阀前后阀门未铅封锁定;6.蒸馏车间防爆风机电机外壳未接地;7.氮气罐压力表未设置高限,未贴检验标签。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