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应急办(安监办),有关企业:
为培育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推动全县双重预防体系工作、提升创建水平。根据《全县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工作方案》(汶应急发〔2019〕17号)和《关于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汶应急字〔2019〕59号)要求,在企业自查自评、镇街提报推荐的基础上,经县应急管理局实地考核评估,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对全县规模和小微企业进行了评估验收,确定济宁华准机械有限公司等42家企业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县级标杆企业,现予以公布。
希望各镇街充分发挥标杆企业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广标杆企业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以点带面,引导同类企业开展对标达标活动,促进全县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附件:汶上县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县级标杆企业名单.docx
汶上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