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09号,房主徐辉将坐落在汶上县机电厂家属院4号楼4-301室房屋一套出卖给程雪梅、赵相坤,同时房屋所有权证已经过户给程雪梅、赵相坤,但土地使用证未过户,仍在徐辉名下,土地证证号为:汶国用(1996)字第083017110357号。
2016年03月09号,徐辉将上述房屋出卖给程雪梅、赵相坤,同时房屋所有权证已经过户到程雪梅、赵相坤名下。现需要将程雪梅、赵相坤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更换为不动产权证。所以需要将徐辉名下的土地使用证过户到程雪梅、赵相坤名下。由于距离程雪梅、赵相坤与徐辉交易过去了很长时间,现已经联系不到徐辉,请徐辉同志看到公告后,在15个工作日内与程雪梅、赵相坤联系。电话:15020765959,或直接与汶上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超过15个工作日视为自动放弃权利,汶国用(1996)字第08301711035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程雪梅、赵相坤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