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订科技成果评价、奖励、转化及科技保密、查新、技术市场管理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承担科技项目鉴定和科技成果登记、评价等工作;
3、负责全县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国家和省、市级科技奖励推荐和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的登记管理工作;
4、编制县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工作;
5、负责申报省级以上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项目并组织实施;
6、负责技术市场的管理工作;
7、承办新建和调整科研机构的审核、申报事项;
8、负责技术出口的审核和科技保密工作;
9、组织协调科技成果的科技查新工作;
10、承担县科学技术奖励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联系电话:0537-7212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