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结合我局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汶上县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汶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汶上”(www.wenshang.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汶上县财政局联系(地址:汶上县政和路869号;邮编:272500;电话:0537-7282866;传真:0537-7212847)。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汶上县财政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调整优化公开目录,深入拓展公开渠道,持续丰富公开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实效,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实现新的突破,有效推进了“阳光财政”建设,维护了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知情权,促进了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监督。现将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以汶上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汶上县政府网、济宁市财政信息网及汶上县财政局O2O平台、汶上财政微信平台、政务公开栏为依托。2019年,按照“简洁、高效、方便、快捷”的原则,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调整栏目设置,重点突出县政府决算、县政府预算、县直部门预算、县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收支信息、债务领域信息、政务公开等内容,充分发挥了汶上县政府网站作为发布财政信息主渠道的作用。今年以来,我局依托各类平台累计发布信息1564条,其中,汶上县政府网站—汶上县财政局专栏公开117条、汶上县政务公开栏公开740条,政务微信(汶上财政)公开信息120条、汶上信息、汶上政务信息、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网等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587条。在济宁市委办公室《济宁信息》发布政务信息2条,并在在各类媒体(含网站、报刊、杂志等)发布信息稿件8篇。积极办理答复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满意率100%,办复率100%。
1.及时公开机构概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要求,及时更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并在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
2.及时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款要求,结合汶上实际,及时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详细明确政策依据、执收部门、征收对象、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信息,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财政部门网站公开,打造政府“阳光收费”。
3.推进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公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款要求,结合局机关实际,对2019年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公开。财政部门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把该项工作作为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推动重点工作落实的重要支撑,不断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取得良好成效。
(二)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县级预、决算信息及时公开。2019年1月18日,县人大会批复2019年财政预算后,县财政局1月31 日公开了政府预算,公开时间较《预算法》的规定提前了 7天,1月30日将预算批复到了各部门,对预算公开工作进行安排,明确公开的内容、格式及时限等。2月18日前,全县所有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总预算通过汶上县政府网站全部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全部细化到公开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并按照预算法的要求,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公开基本支出,更清楚地反映部门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便于社会监督,2019年8月30日,汶上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了2018年县级决算,县财政局及时向各单位批复了决算,并组织召开了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培训会议,立即安排部署了县级部门决算批复和公开工作,要求县级各部门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9月17日,在汶上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了部门决算,9月16日,公开了政府决算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对政府债务领域信息进行了公开。
2.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对规范性文件实行由局税政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统一公布的办法,对于局规范性文件,属全文公开的,及时在汶上县政府网站公开。
3.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阳光透明。加强政采信息管理,全面推进政采信息公开。2019年初,县财政局严格按照财政部和省市财政部门信息公开管理要求,加强我县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所有采购信息必须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网进行发布,不断扩展信息发布范围,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主要通过“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发布,并通过“山东政府采购网”向“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推送,实现了信息发布范围广,信息发布时间快,提升了政府采购监督力度。全年我县在省政府采购信息网共发布各种采购及成交信息106条,发布合同公开事项441份。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汶上县财政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通过信函申请、现场申请、汶上县依申请平台向汶上县财政局提出申请。汶上县财政局对申请人申请资格进行审查,审核合格后申请方有效。收到申请后,能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给予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按照机构改革要求,结合内部科室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分管负责人,全面负责做好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绩效考核,作为工作开展的有力抓手,确保相关要求贯彻落实到位。
二是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流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机制,设置具体经办人员、科长、法规税政科、办公室四道审核把关机制,重要信息须局分管负责人把关审签,最大限度保证公开内容经得起审查。
三是严格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五)平台建设情况
1.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县政府要求推进外网整合迁移,与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合并网站后台,实现一个账号统管两个网站。设立工作动态、财经资讯等专栏,不断推进公开平台有序发展。
2.提升大力拓展微信应用。以微信公众号为阵地,打造“汶上财政”微信服务号,刊发推送“精品”财政信息;加力推广微信公众号,O2O等系统,吸引公众关注、阅读。及时发布财政支持企业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主要政策进行认真梳理,形成财政惠企政策和惠民政策“两张导航清单”。让群众找得到、看得懂,努力打造财税政策便企便民说明书,了解信息更加简便、快捷。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本年度县财政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七)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八)监督保障情况
1.强化考核监督。坚持提高站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激发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完善工作机制。制定《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原则、年度任务和工作要求。梳理完成《县财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形式、主体等要素。以网站为依托,明确规定各科室、单位每月外网维护任务,压实各级责任。
3.抓好队伍培训。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主动对各科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无 | 无 | 无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3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1 | 540879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18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应用,通过“汶上财政”微信订阅号,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方便群众了解财政工作动态,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绩效考核,调动各科室单位积极性。
(二)2019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公开的新要求学习不够深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没有完全跟上,局内部分职工对其系统性认识不够深刻。
二是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还需完善,公开渠道和形式需要进一步创新。
三是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目录有待进一步细化,公开手段不够丰富,公开内容不够深化、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需要进一步强化。
(三)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公开队伍建设与培训。强化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各科室、单位配备一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管员;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通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辅导报告会等形式,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是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是完善主动公开系统与目录。优化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后台系统,提高工作便利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录,着力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突出做好重大发展战略、重要民生举措、财政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