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司法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30 18:30:32

汶上县司法局担负着管理律师公证,指导人民调解、开展法律宣传、实施法律援助、开展安置帮教、执行社区矫正等工作职能,现有办公室、政工科、基层科、社区矫正工作科(挂安置帮教牌子)、政策法规宣传科、公证管理科(挂许可服务科牌子)、律师管理科7个内设职能科室和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县法律援助中心(挂“148”法律服务专线协调指挥中心牌子)和县公证处,15个派出机构——司法所。2018年以来,我局根据上级政府的要求,对全局的工作职能、机构人员、服务范围、业务收费等情况进行了信息公开。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和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及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任务,加大领导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十二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汶上县司法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272500 ,联系电话:0537-7288609,传真:7288601,电子邮箱:wensxsfjbgs@ji.shandong.cn。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加强政府信息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和监督检查以及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承办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本局公开的政府信息,编制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统一受理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的查询申请及审查、登记和答复工作。初步建立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各业务科室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把好信息定密、定性、审核等各项工作环节,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全程把关、科室负责人仔细审核、经办人员具体承办的四级管理责任体系,较好地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地全面推进。

(二)完善制度,规范操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制定了《汶上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明确、细化局机关各科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工和职责,建立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监督通报、档案管理一系列制度;同时,根据本部门实际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规范了司法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部处理流程,明确了每一个环节的操作要求和办理时限。

(三)加强培训,狠抓落实,扎实开展培训工作。通过观看录像、以会代训等形式,分批次、分层次,就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规范、政府公开信息的梳理填报等对全局干部和各部门具体经办人员进行了培训。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按要求编制完成了《汶上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上网公开,完成了自2018年1月以来本局制作、获得的政府信息的审查、清理工作,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上网公开。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是加强司法行政机关政风行风建设,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11月30日,汶上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宏带领县司法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林英,县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基层科等有关科室负责人,做客汶上县人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现场解答群众咨询,通过电波与群众进行了广泛深入地互动交流。在直播间,林宏局长向广大听众简要介绍了司法局的基本情况和职能、2018年以来的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下步工作打算。在热线节目播出的过程中,有多名听众打进热线电话分别就申请法律援助、民间纠纷调解、公证办理等问题进行咨询。在与听众进行热线交流时,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同志就群众提出的问题一一在线进行了准确、详实的解答,并得到了听众朋友的好评。通过“政风行风热线”很好地宣传了司法行政系统的各项工作,使广大听众加深了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

二是积极搭建创新工作平台,提高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汶上县司法局不断探索服务发展模式,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将电子商务模式引入司法行政工作中,充分发挥“互联网+”在抓党建、转作风、惠民生、促发展方面的独特引领作用。利用微信公众号、微网和微信群“三位一体”的○2○服务平台设置的多个业务板块、栏目,及时发布有关政策解读和有关法律条文,着力打造好“线上”汶上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平台和“线下”党员服务平台,实现“线上”联系服务群众和“线下”服务联系群众的双向互动。形成了线上“1+13”服务平台,线下“1+6”服务骨干队伍平台的微信官方集群模式,多维度织牢“线上”为民服务网,形成了群众“线上”点单,干部“线下”服务的工作格局。○2○服务平台成为“微普法”、社区矫正、基层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平安汶上建设等业务工作延伸的触角。为保障“○2○为民服务”平台的高效运转,成立了创建○2○服务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采取各相关业务科室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负责更新“汶上司法行政”微网站中本科室的相关业务信息,收集网上群众反映的问题,并负责分流转办。规范了“线上”和“线下”运行管理,确立了“马上办、领着办、代为办”的“三办”服务方式,即“能立即办的马上办”、“要本人办的领着办”、“不需要本人办的代为办”。

○2○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开展以来,○2○服务平台运行有序,全局13个微信群已拥有成员500余人,公众号推出司法行政信息259期,关注人数560余人,“线上”服务群众230余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90余人次,线上线下共办理各类为民服务事项35件,受理率、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2○服务平台在密切了干群关系、打通了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以及法治汶上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修改完善了矛盾预警调处、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栏、扫黑除恶、“双城同创”等25块展板,以及政务公开栏和法律服务收费公开栏,并在局明显位置进行了公开。同时,对局财务收支情况也在全市司法行政内网进行了公示。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本机关对2018年以来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8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条。其中:

1、政策文件类:主动公开11条;

2、规划计划类信息:主动公开4条;

3、行政审批类:无;

4、行政执法类:16条;

5、公共服务类:无;

6、工作信息类:53条;主要包括领导活动、政务信息、重要会议、工作简报等信息;

7、人事信息类:2条;

8、财政信息类:无;

9、人大政协提案办理:5条。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在汶上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和汶上县司法行政网站上发布的各类政府信息。继续完善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内网建设,及时将县局各科室和各所主要动态和业务工作反映到内网,并和市局内网实现了资源共享。

2.公共查阅点:县档案馆和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无此项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公证收费按照计价费(1998)814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和《省管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后国家对部分收费标准做了调整,自2013年10月1日起,严格按照鲁价费发〔2013〕105号文件执行。法律援助案件不收取当事人任何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此项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对照《全市党政机关保密检查目录》,对全局所有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网络使用管理情况、涉密载体清理和相关保密制度建设情况,认真开展了检查工作。县公证处、基层科、社区矫正办办理的业务,通过全国、全省统一的专网和内网在上报市局及有关部门的同时,都进行了安全处理。局办公网络分全市司法行政专网和宽带网,安装有中孚网络隔离卡管理系统,实现了物理隔离。非涉密网不存储、处理涉密信息及内部敏感信息。我局建立了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网络保密管理制度,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制度等,定期进行检查,切实做到统一管理、安全保密。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局下属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县法律援助中心和县公证处有关业务工作均通过信息公开栏进行公开。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群众参与面小,知晓率还不够高。在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制度建设方面仍需进一步推进。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培训指导,提高工作能力;二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把群众最关心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三是进一步广泛宣传,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保障群众能及时了解信息。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信息,属于涉密范围,依法不能予以公开。

 

汶上县司法局

2019年1月28日

汶上县司法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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