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15-01-01 20:46: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制定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按照《济宁市政府公开信息编写规范》和《诸城市政府公开信息管理系统》规定,分类和编排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基本信息、机构法定职责、领导信息、内设机构、下属单位。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三)工作信息 
  主要包括:领导活动、领导讲话、领导批示、政务动态等。 
  (四)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规划信息、总结计划、公开征集事项、统计公报及指标、重要实施项目。 
  (五)应急管理 主要包括:应急预案。 

    二、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本机关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同时,部分政府信息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和制作印刷品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以本机关名义发布及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O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认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1.受理机构。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汶上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申请形式。 
  (1)书面形式申请。原则上,向本机关提出申请,须以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提交。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形式提出,由本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电子信箱形式申请。申请人在汶上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申请人对相关公文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等的信息描述应详尽、明确,以方便受理,提高申请受理效率。 
  3.申请办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将及时办理,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l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素不完整、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名    称:汶上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办公地址:汶上县明星路国防大厦12楼1221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7283066 
  电子邮箱:wsxsgj@126.com 四、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7283066 ,传真号码:7283077,通信地址:汶上县明星路国防大厦12楼1221,邮政编码:272500。接待投诉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