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汶上县次邱镇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汶上”政府门户网站(具体网址)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次邱镇联系(地址:汶上县次邱镇圣丘路173号,联系电话:0537-707110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次邱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聚焦群众需求和重点工作,持续健全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强化监督保障,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水平,为推动本机关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次邱镇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划定主动公开范围,明确公开内容、时限和责任主体,确保主动公开工作精准高效。
一是聚焦核心领域公开。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持续深化规范性文件、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建设、公共服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等信息公开。本年度累计运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条、公告公示类信息6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5条,公共服务类信息14条、安全生产类信息1条、行政执法公示信息2条,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是规范公开流程时限。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信息审核发布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对拟公开信息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和合规性审核,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有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在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布,全年未发生因主动公开信息不及时、不准确引发的投诉或舆情问题。
三是丰富公开呈现形式。结合不同群体信息获取习惯,综合运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微信视频号)、便民服务中心公示栏等多种渠道发布信息,让政府信息更易被群众知晓和获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次邱镇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将其作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回应群众个性化需求的重要途径,不断优化办理流程、提升办理质量,建立“专人负责、分级审核、集体会商”的办理机制,确保每一件申请都能得到规范处置。本年度次邱镇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内容为“申请公开次邱镇60岁以上人口数量”,已在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范流程予以答复,其中予以公开1件,申请人对答复结果满意度达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次邱镇以提升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水平为目标,持续完善信息管理机制,加强信息源头管控和动态管理。
一是健全信息分类管理体系。健全完善了《次邱镇政务信息审核发布制度》《次邱镇政府网站安全防范制度》等相关制度,按照“谁制作、谁负责,谁保存、谁负责”的原则,对本机关制作和保存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分类建立信息台账,明确信息类别、形成时间、保管主体、公开属性等关键信息,实现政府信息“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严格保密审查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将保密审查嵌入信息制作、审核、发布全流程,明确审查责任和审查标准,对拟公开信息逐一进行保密审查,坚决杜绝涉密信息泄露。
三是加强信息动态更新。积极参与山东省已公开信息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定期对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发布的信息进行核查,对失效、过时信息及时进行清理和更新,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次邱镇着力打造多元化、便捷化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不断提升平台服务能力。
一是强化政府门户网站核心阵地作用。优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按照上级统一要求,规范专栏分类,完善检索功能和导航系统,方便群众快速查找所需信息。
二是提升政务新媒体服务效能。加强微信视频号等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建立常态化发布机制,及时推送热点信息、政策解读、便民提示等内容,增强信息的可读性和互动性。
三是完善线下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便民服务中心、“和为贵”社会治理中心等线下场所的信息公开专区建设,设置公示栏、查阅点,配备必要的查阅设备,安排专人提供信息查阅、咨询引导等服务,为群众线下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情况
次邱镇将监督保障作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见效的重要支撑,持续强化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党政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牵头部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名,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6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次邱镇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公开内容精准度不足,供需匹配度不高。公开内容存在“重流程、轻实效”倾向,对群众关切的核心信息挖掘不深。如在民生领域政策公开中,仅发布政策原文,未同步梳理政策适用范围、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等关键解读信息,导致群众理解困难。同时,公开内容针对性不强,未结合不同群体需求分类呈现信息。例如面向企业的惠企政策,未区分中小微企业、大型企业等不同主体的差异化扶持措施,企业需自行在大量信息中筛选,获取有效信息成本较高。
二是公开渠道维护管理滞后,服务效能有待提升。政府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部分栏目存在“僵尸化”现象。如“公告公示”栏目中,部分过期信息未及时清理,最新政策信息发布延迟,平均更新周期超过1个月。同时,多渠道协同联动不足,政府网站、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开渠道内容不同步,存在“信息孤岛”。例如部分政策已在政府网站发布,但线下服务窗口未及时更新相关宣传材料。
三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传播效果不佳。解读方式以文字解读为主,形式枯燥乏味,缺乏图示、视频、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可视化形式。如对较为复杂的民生保障政策,仅发布长篇文字解读,群众阅读意愿低,政策知晓率不高。同时,存在解读时机滞后问题,部分政策解读在政策发布后数周才推出,错过政策传播的最佳时期,导致政策落地初期群众知晓率低,政策执行效果受影响。
针对上述问题,次邱镇将明确整改目标及具体措施,逐一破解问题短板,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聚焦群众需求,提升公开内容精准度与完整性。建立“群众点单、机关接单、社会评单”的公开机制。通过问卷调查、政务服务窗口反馈、12345热线梳理等方式,每月收集群众、企业关切的信息需求,形成《信息公开需求清单》,明确公开重点。推行信息分类公开模式,对惠企政策、民生保障、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按受众群体、业务类型进行细分。如将惠企政策分为税收减免、融资扶持、稳岗就业等类别,区分中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不同主体制作专项政策手册,确保公开内容完整、详实。
二是强化渠道管理,提升公开服务效能。按照已公开信息规范化管理试点要求,建立政府网站信息更新责任制,明确各科室信息更新责任人及更新时限,安排专人负责网站栏目维护,对过期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僵尸栏目”全部清零。构建“一网为主、多渠道协同”的公开体系,明确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便民服务中心等渠道的信息发布流程及同步时限,要求所有公开信息必须在发布后24小时内完成全渠道同步。同时,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信息公开查询专区,配备专人指导群众查询信息,实现线上线下信息同源、内容同步。
三是创新解读形式,增强政策传播效果。不断丰富解读形式,组建专业解读团队,制作政策解读短视频、动漫、图文图解等可视化产品。同时,优化解读时机,建立“政策发布与解读同步策划、同步制作、同步发布”机制,确保解读材料与政策原文同时上线,对重点政策提前谋划解读方案,在政策发布前开展预热宣传,提升政策传播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需在此专门报告;
2025年,我镇在本年度未向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上级明确的重点公开领域,结合本机关职能,全面、规范、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二是优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坚持把政策解读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聚焦上级出台的重大政策和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创新解读方式、丰富解读内容,让群众听得懂、能理解、可落实。三是规范公开渠道建设管理,聚焦群众获取信息的便捷性,整合公开资源,优化公开渠道,构建“线上+线下”多元化、全覆盖的政务公开阵地体系。四是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照上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结合本机关实际,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流程和形式,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水平。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我镇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5年,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在上年基础上实现提质增效,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通过优化组织架构、细化职责清单、新增合规审核环节,形成了权责更清晰、运转更顺畅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工作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二是进一步提升公开质效,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全面性显著增强,重点领域信息覆盖更全,政策解读更易懂,群众获取政务信息的便捷度进一步提高。三是进一步升级服务效能,线上线下融合的多元公开渠道更加畅通,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协同发力,有效拉近了政府与群众的距离,群众诉求回应更及时,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四是进一步增强队伍能力,通过专题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解能力、业务操作水平和责任意识显著提升,为工作高质量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为打造阳光政府、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文字版】
汶上县次邱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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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书】汶上县次邱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