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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白石镇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汶上”政府门户网站(www.wensha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白石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汶上县白石镇政通路一号,联系电话:0537-780410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紧密结合乡镇工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加强乡村振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宣传解读,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促进了政府公信力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其中会议公开4条,占14%;其他法定公开2条,占7%;政策文件公开3条,占11%;行政权力公开3条,占11%;财政预算决算公开2条,占7%;政务公开组织管理4条,占14%;政务公开基础建设2条,占7%;其他类8条,占约29%。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白石镇主动公开政务文件及工作动态信息的类别主要包括:会议公开类、政策文件类、行政权力运行公开类、公益事业类、政务公开组织管理类、政务公开基础建设类等,并对以上文件进行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镇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工作制度。2024年度,我镇收到并答复依申请公开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依法依规、科学管控,遵循规律、务求实效,确保网站内容发布准确、权威、及时、高效、便民。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的发布和网站日常维护,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二是完善保密制度,严格执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制度原则,对于发布的各类人员花名册、补贴清单等重点内容,严格审查个人隐私等涉密事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合法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机关政府网站方面。一是提升政府网站运维和管理,做好定期自查工作,及时发布各类主动公开信息,优化网站栏目设置。二是在做好网站的日常维护和更新外,持续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政务公开专区等平台的优势,做好信息及时发布,多平台互动,提升政务媒体效率。
政务公开专区方面。始建于2014年,位于白石镇为民服务大厅处,搭建政策咨询、自助服务、资料阅览、办理事项和N项特色服务专区,配备人社、民政等窗口服务人员30余人,为公众提供全方位的政务公开服务。后于2022年进行升级改造,不仅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对各窗口区域更加明确划分,且通过探索数字政府建设新模式,创新打造数字白石平台,融合“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功能,实现全镇资源数据采集、汇总、分析和可视化运用,形成了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的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体系。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我镇将政务公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形成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主抓,部门各司其职,定时上报信息,专人审核发布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二是强化制度管理。严格落实政务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政府信息动态调整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舆情回应等制度及工作流程。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加强对政府网站和村务公开信息的日常管理,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实现常态长效。四是严格自查自纠。安排政务公开具体业务人员参加县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同时多次召开全镇政务公开专题会议和推进会,及时发现短板,清理问题死角。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0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工作的专业性、系统性、针对性有待提高,仍存在政策“应解读、尽解读”能力不强、政务信息公开深度不够等问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存在“抓一阵、停一阵”的现象,政务公开的力度不大,进展不快,未按照“随生成随公开”原则进行公开。三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单一、渠道狭窄,仍有部分群众不清楚获取政务信息的渠道与途径。
下一步,我镇将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认真落实政策解读工作要求,着力提升解读质量、丰富解读方式、提升解读效果。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对照政务公开评估指标,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按照考核标准,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围绕政务公开中心工作,积极探索新措施、新办法、新途径,以社会关注度高、涉企涉民的政府信息作为重点,实现信息推送精准直达的公开,确保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要报告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以及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我镇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4年我镇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照工作任务分解表,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形式和渠道,增强公开质量和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2024年我镇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四)创新举措情况:一是高标准打造政务专区样板。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便民利企为关键,按照“统一标识、统一设备、统一功能、统一管理”标准,不断提升专区建设水平,完善咨询引导、自助查询、申请受理等功能区,具备信息公开查询、依申请公开受理、办事服务咨询、政策解读咨询、政务公开宣传等功能。二是多角度延伸政务公开触角。健全政务公开宣传队伍,围绕近期工作重点和群众关切问题,把群众眼中“高大上”的新政策、新要求融入到群众身边小事,让基层政务更接地气、直抵人心。三是智能化拓展政务公开渠道。进一步提升数字白石平台建设,聚焦“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实现全民普惠,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本报告统计时间跨度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文字版】白石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PDF版】白石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图文解读】白石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ppt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