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寅寺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我镇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共分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 概述
2014年,我镇以贯彻《条例》为契机,着力加强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建设,紧紧围绕建设法治、透明、服务政府和“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和透明度,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为全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
一是调整充实了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各村(社区)的工作职责和要求,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党政办公室组织协调、纪委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成立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
(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
我镇在原有工作督查制度的基础上,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一周一自查”要求各村(社区)每周积极开展工作计划自查,查找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有的放矢地进行查漏补缺,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进行通报并要求立即整改。
(三)深化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加强镇政府信息公众查询点建设,在查询点增加了相关法律书籍,建立健全了公开及时、信息全面、覆盖广泛、查询便捷、服务优质的查询服务模式,切实方便了群众知晓政府信息。进一步完善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具体化,确保各类主动公开内容设置合理、界定清晰、标准明确,充分发挥其政务公开的主渠道作用。
三、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一)公开内容
重点从政策规定、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人事任命等6类进行了公开。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通过“汶上县人民政府网”网站“政务公开”可查阅我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申请公开”栏目,可向政府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2.公共查阅点。我镇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1个,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受理查询数200人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经我镇认真自查,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依申请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4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经我镇认真自查,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
(一)围绕重点工作和热点问题,全面落实公开内容
围绕全镇中心工作,重点做好社会关注、群众关心、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等热点政务专题,及时主动发布相关信息,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通俗易懂的语言做好宣传引导和解释疑惑工作。
(二)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
规范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明确查询点的硬件设施、人员配置和管理服务标准,确保查询点有效运行,切实方便群众查阅,避免查询点设置流于形式。我镇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便民手册、办事指南及各种宣传资料。实行决策前公开、实施过程动态公开和实施结果公开。同时,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三)建立信息发布机制,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一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制度,逐级细化操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审核、依申请办理、意见受理等工作规范运行。另一方面,进一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基层倾斜,在村(社区)委会逐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八、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
附表: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寅寺镇人民政府
二O一五年三月七日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寅寺镇人民政府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本年累计 |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33 |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 件 | 0 |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 件 | 0 |
3、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件 | 0 |
2、 同意部分公开数 | 件 | 0 |
3、不予公开数 | 件 | 0 |
4、其他情况 | 件 | 0 |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 元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 件 | 0 |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 件 | 0 |
2、纠错 | 件 | 0 |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 件 | 0 |
2、纠错 | 件 | 0 |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数 | 件 | 0 |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 件 | 0 |
2、纠错 | 件 | 0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数 | 个 | 1 |
九、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1 |
十、查阅点接待人数 | 次 | 200 |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制定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