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写。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汶上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汶上县中都大街47号;邮编:272500;电话:0537-7937077;传真:0537-37937022;电子邮箱:7223328@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2015年度,我局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建设规范化公安机关。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强组织领导,调整人员,明确职责。2015年度县公安局继续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的基础上,做出了相应的调整,明确由专人专职人员具体负责,确保及时将应公开的信息全面公开。
(二)继续完善制度建设,确保各类信息合理合法公开。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依,进一步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和种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同时注意强化不应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继续完善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公开了内设机构、领导分工、公安局职能、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户籍办理、机动车管理、出入境管理等栏目。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中心宣传栏等载体平台,2015年共办理群众咨询条数为350余条。其中,咨询类办理340条,投诉类办理3条,建议类办理7条,全部按时答复。
二继续推进窗口服务工作建设。户籍、车管、外事等各公安办事窗口本着政务公开、服务于民的工作原则,积极接受群众咨询,认真办理各项业务。2015年度接待群众咨询50000人,电话咨询8000人,解答民意通400件,办理各类业务11000余份,接受咨询12000余件。
三是深化民意主导警务工作。增设民意主导警务办公室,时时公开公安信息,接受群众咨询,通过微博和民意主导警务平台共办理群众诉求共26条,其中求助类10条,建议类8条,咨询类8条。
四是做好公众媒体信息发布工作。通过国家、省、市媒体播发政府新闻信息100余条。
五是修订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对原有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对涉及治安管理、户政管理、消防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等相关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重新进行了梳理对照,更新了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无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我局严格相关要求,未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市公安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汶上县公安局严格落实公开保密和审查制度,设置了专门人员负责撰写、审查、签发,确保所有信息的保密性。
八、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深入推进民意主导警务工作。通过近一年的我局民意通平台已经在政务公开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受理和解决了大量群众咨询,2016年度将继续加强民意主导警务工作,争取让民意通工作能够发挥更强大的功能。
二是继续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按照上级文件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完善公开制度和保密制度,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确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
三是增加人员,进一步强化公开职能。整合信息公开办公室和民意主导办公室工作职能,将人员和工作有机结合,提高工作效率。
汶上县公安局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