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公安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12-03-19 18:16: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汶上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汶上县公安局联系(地址:汶上县中都大街47号,邮编:272500,电话:05377937110、05377937077)。

一、概述

2011年,县公安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适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立了局长任组长,政委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保障“四到位”,构建了县局、部门警种基层所队三级联动,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体,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县公安局制定出台了《汶上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公安机关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防止一些“暗箱操作”等不规范执法问题的发生,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保公平。对开展的重大警务活动及时召开警媒座谈会,通过媒体向社会予以公开。同时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扩大了公安工作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情况

县公安局严格按照《汶上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对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逐项分解,实行量化标准,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当年度警种部门、基层所队主要负责人工作业绩、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局纪委、督察大队采取不同方式明察暗访,对存在不公开、不透明问题的进行督察通报,确保了政府信息工作公开透明。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建立了公安信息发布制度和发布审批流程,最大限度地将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网络安全的管理事项公开告知社会,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评议权,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规范。坚持及时收集、整理县公安局重要工作、重要警务活动、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方面的信息,向政府门户网站报送,实现了警务工作动态的即时发布。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公共服务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便民服务入手,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行政决策。一年来,《山东法制报》、《人民公安报》、今日头条、人民网、大众网、《济宁日报》、《网易新闻》等各类新闻媒体刊发汶上公安工作报道100余条。

六、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规范化水平。畅通受理渠道,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申请,及时进行回复,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年内,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年内,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

八、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

九、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去年以来,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广大群众对公安信息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思想认识还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便民程度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等。对此,县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一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和工作规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监督保障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法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二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和相关政府信息作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大公安机关新闻发布力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公安工作信息;充分借助公共媒体资源,加大法治和公安工作宣传力度,密切警民关系。四是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积累经验,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汶上县公安局

2012年3月19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