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汶上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济宁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作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载体,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各项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规、规章要求,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认真组织,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政委、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警务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坚持每季度召开不低于两次的信息公开专题会议,调度安排部署公开工作。明确责任人员,完善工作责任制,形成了领导重视、全员参与、齐抓共管、责任到人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2、落实两大举措。一是搞好培训。采取分类培训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条例》的学习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主要是《条例》的基本理论、基本内容,侧重于对《条例》的理解,提高他们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二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除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以外,还因地制宜采用多种方式,通过设立专栏、电视台新闻、街头宣传等形式大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和渠道,扩大了公开的容量和覆盖面,达到了便捷、快速、面宽、有深度的公开目的;抓好服务窗口建设,将有关政务公开信息在服务窗口摆放,供公众取阅,有效地发挥了服务窗口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受到了公众的好评; 通过制作政务公开专栏、版报、门户网站信息平台等多种形式,将各项行政办理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六要素"向社会广泛公开,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本着完善公开目录、规范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办事的原则,按照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了《汶上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二、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中心宣传栏等载体平台,主动公开发布公安工作政务信息296条;户籍、车管、外事等各公安办事窗口共接待群众的同时接受群众咨询2500余人次;通过报刊、电视、网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在国家、省、市、县媒体播发政府新闻信息上千余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解答群众咨询120余人次。
3、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我局严格相关要求,未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4、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加强督导,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1、实行首问负责制。建立了严格的接待、登记、督办、反馈程序。实行谁接待、谁负责协调处理,一包到底。对于所接待办理的每一件事,当时没有解决的,事后及时把处理情况反馈给当事人,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2、实行两次受理制和限时办结制。在办事群众首次上门办事时,让他们按照告知单上的内容备齐资料,在第二次上门时能够一次办结,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对于公开的办事项目明确办事时限,并严格按时限办结,逾期未办结的,严厉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推行服务承诺制。认真推行服务承诺制,向社会公开公安工作服务承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把我们的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以取得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达到人民群众的满意。
4、实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我们充分发挥局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局属各科室所队的执法、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5、狠抓窗口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着重对户籍办理、出入境签证办理、特种行业许可办理等服务项目,用"阳光窗口、文明窗口、温暖窗口、零距离窗口"四项标准要求,全面推行阳光温馨服务工程。年内装修了服务大厅,为全局窗口单位添置了照像设备,配备了饮水机、咨询台等便民设施,明显提升了服务质量,实现了全年窗口服务"零投诉"。
一年来,通过不懈努力,公安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标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创新拓展公开渠道方式还有欠缺。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广泛性仍需加强。三是文明办事、优质服务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们将努力改进工作,深入推进公安工作公开:一是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加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做到信息公开及时、高效,使公民、其他机构及时了解卫生工作动态。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警务单位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保证公开的及时性、高效性、真实性,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
汶上县公安局
201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