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山东省济...

基本编码:JN370830GT372015001000

实施编码:11370830004335078G4372015001000

事项版本:43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汶上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运行系统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新世纪路996号汶上县为民服务中心2楼C区01号窗口
是否公示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送达方式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结果名称 不动产登记资料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通办范围 全县 办理形式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新世纪路996号汶上县为民服务中心2楼C区01号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新世纪路996号汶上县为民服务中心2楼C区01号窗口
电话:0537-7212800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制定机关 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2014年11月国务院令第656号公布,2015年3月施行,国务院令第710号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七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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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发布令号(文号) 2015年6月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9年7月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第九十七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资料依法查询制度。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按照《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应当到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权利人可以查询、复制其不动产登记资料。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等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与调查和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其他有关国家机关执行公务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依照本条规定办理。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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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
制定机关 国土资源部
发布令号(文号) 2018年1月26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通过
具体规定内容 第四条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第七条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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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一、权利人查询 1.个人查询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如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应当提交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2.公司(单位)查询 介绍信原件、公司(单位)身份证明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二、利害关系人查询 1.利害关系人查询 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利害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2.利害关系人委托查询 (1)利害关系人委托律师查询 律师证原件、律所介绍信原件、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利害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2)利害关系人委托他人(非律师)查询 被委托人应当提交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利害关系证明材料。 三、公检法等单位查询 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工作证原件 。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书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网下载电子版表格,网址:http://jiwsxzwfw.sd.gov.cn/jnzwdt/epointzwmhwz/pages/default/index
查询人身份证明 原件 1 4 A4 政府部门核发 县级公安机关核发
利害关系证明 原件 1 纸质 A4 政府部门核发 县级民政局核发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受理-审查-办结 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信息 当场 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信息
受理 提交申请材料 当场 受理申请材料
审查 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当场 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信息
办结 出具查询结果 当场 出具查询结果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汶上县司法局 汶上县宝相寺路653号 0537-7288609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汶上县人民法院 汶上县中都大街2666号 0537-7233767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查询要多长时间?
解答 即时办理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新世纪路996号汶上县为民服务中心2楼C区01号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新世纪路996号汶上县为民服务中心2楼C区01号窗口
    电话:0537-721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