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
山东省济...
基本编码:JN370830RS370714001000
实施编码:11370830004335668H4370714001000
事项版本:51
基本信息
| 承办机构 | 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管理科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 | 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无 |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是否网办 | 是 |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省级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新世纪路996号为民服务中心1楼A区A07号企业退休审批窗口 |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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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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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名称 | 济宁市汶上县企业职工正常退休审批表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 通办范围 | 全县 | 办理形式 | 无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新世纪路996号为民服务中心1楼A区A07号企业退休审批窗口 电话:0537-729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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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 | ||
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社会保险法》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发 [2005] 38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政发〔2006〕92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一)《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发〔1997〕109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退休时上年度省或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国务院的规定执行(《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见附件)。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 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申请表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网下载电子版表格,网址:http://jiwsxzwfw.sd.gov.cn/jnzwdt/epointzwmhwz/pages/default/index | 是 | 无 | 无 |
| 职工档案 | 原件 | 1 | 纸质 | A4 | 其他 | 档案可以单位提供、个人提供、失业人员档案由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提供 | 是 | 无 | 无 |
| 养老保险手册 | 原件 | 1 | 纸质 | A4 | 申请人自备 | 养老保险手册是自参保缴费以来由个人保存的证件 | 是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 受理—审查—决定—办结 | 对个人、单位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和复审。 | 当场 | 合格的,对企业职工正常退休核准;不合格的告知原因,待材料合格后再核准退休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汶上县司法局 | 汶上县宝相寺路653号 | 0537-7288209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汶上县人民法院 | 汶上县中都大街266号 | 0537-7233767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问题 | 正常办理退休的条件是什么? |
| 解答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是指,随用人单位参保的职工男满60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灵活就业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可以按月领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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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新世纪路996号为民服务中心1楼A区A07号企业退休审批窗口
电话:0537-7292006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