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受理

山东省济...

基本编码:JN370830RS371014011000

实施编码:11370830004335668H4371014011000

事项版本:48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金监督科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县级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运行系统 省级
办理时间 3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7:30;11月-2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新世纪路996号汶上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D415
是否公示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送达方式 邮寄送达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22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一般性举报30个工作日办结,特别复杂的60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结果名称 举报查处结果或无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通办范围 全县 办理形式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新世纪路996号汶上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D415
电话:0537-7295519
电子邮箱:wsldjcwjgzx@163.com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邮件投诉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社会保险法》
制定机关 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布令号(文号) 2010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八十二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依据名称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令号(文号) 2001年5月18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对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控告。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就本条前款所列行为进行的检举、控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依据名称 《关于印发社会保险欺诈案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令号(文号) 人社厅发〔2016〕61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五条:社会保险欺诈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举报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行为。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举报材料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登记表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网下载电子版表格,网址:http://jiwsxzwfw.sd.gov.cn/jnzwdt/epointzwmhwz/pages/default/index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受理举报 受理举报 当场 受理举报案件
查处或转办 组织调查处理或者转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当场 查处或转办举报案件
答复 举报人要求答复查处情况的,答复举报人或者责成有关部门答复举报人 当场 答复举报人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汶上县司法局 汶上县宝相寺路653号 0537-7288209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汶上县人民法院 汶上县中都大街266号 0537-7233767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举报的渠道
解答 现场举报、电话举报、邮件举报等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新世纪路996号汶上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D415
    电话:0537-7295519
    电子邮箱:wsldjcwjg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