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 汶上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 | 汶上县应急管理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自然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
权力来源 | 同级授权 | 权限划分 | 县级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无 |
办理时间 |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10月-4月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 办理地点 | 汶上县中都街道政和路899号国防大厦四楼应急管理局425室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办理结果类型 | 批文 | 办理方式 | 联办件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县应急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县公安局、县总工会等 | 行使层级 | 分级管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1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办理结果名称 | 事故调查报告 | 数量限制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通办范围 | 全省 | 办理形式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汶上县中都街道政和路899号国防大厦四楼应急管理局425室 电话:0537-7210826 网址:http://jiwsxzwfw.sd.gov.cn/sdzw/items/lists/list_items.do?orgcode=JN370830AJ&xzqh=370830 |
||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窗口投诉、网络投诉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提出处理建议。事故调查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务院令第493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令号(文号) |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2号修改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九条:“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邀请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检察院介入调查。”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省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市级);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县级)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事故调查报告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政府部门核发 | 是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 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 事故调查报告 |
流程图
暂无流程图
行使内容
直接实施责任: 1.依法依规参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2.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指导监督责任: 3.指导、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汶上县司法局 | 汶上县宝相寺路653号 | 0537-7288609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汶上县人民法院 | 汶上县中都大街2666号 | 0537-7233767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事故调查报告包括哪些内容? |
解答 |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汶上县中都街道政和路899号国防大厦四楼应急管理局425室
电话:0537-7210826
网址:http://jiwsxzwfw.sd.gov.cn/sdzw/items/lists/list_items.do?orgcode=JN370830AJ&xzqh=37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