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 县商务局外国投资管理科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 | 汶上县商务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自然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无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无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中都街道政和路899号汶上县国防大厦4楼402窗口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送达方式 | 无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69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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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办理结果名称 | 汶上县商务局关于XXXXXX投诉的复函 | 数量限制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通办范围 | 全省 | 办理形式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中都街道政和路899号汶上县国防大厦4楼402窗口 电话:0537-72807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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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窗口投诉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令号(文号) | 2020年 第3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以下简称地方投诉工作机构)负责投诉工作。地方投诉工作机构应当完善投诉工作规则、健全投诉方式、明确投诉事项受理范围和投诉处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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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山东省内外商投资企业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材料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视投诉情况定 | 申请人自备 | 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网下载电子版表格,网址:http://jiwsxzwfw.sd.gov.cn/jnzwdt/epointzwmhwz/pages/default/index | 是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申请人提交材料 | 接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 当场 | 完成受理申请 |
办理 | 与申请人沟通、了解实际情况、提出办理意见 | 当场 | 完成办理或调解 |
结果反馈 | 向申请人反馈办理结果 | 当场 | 完成结果反馈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汶上县司法局 | 宝相寺路653号 | 05377288609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汶上县人民法院 | 中都大街266号 | 0537-7233767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投诉材料应包含哪些内容: |
解答 | 依据《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暂行办法》,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向投诉受理机构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其中应列明投诉事项基本情况、相关证据材料、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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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中都街道政和路899号汶上县国防大厦4楼402窗口
电话:0537-7280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