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污染防治备案
山东省济...
基本编码:JN370830HB371016012000
实施编码:11370830004335350N4371016012000
事项版本:31
基本信息
| 承办机构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县级 |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是否网办 | 是 |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无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新世纪路996号汶上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e10号生态环境局窗口 |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
| 办理结果名称 | 对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污染防治备案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 通办范围 | 全县 | 办理形式 | 无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新世纪路996号汶上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e10号生态环境局窗口 电话:0537-3231201 网址:http://jiwsxzwfw.sd.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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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网络投诉、电话投诉、邮件投诉 | ||
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11月11日国务院令第643号公布)第二十二条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43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二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定期将畜禽养殖品种、规模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等情况,报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将备案情况抄送同级农牧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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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畜禽养殖品种、规模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等情况符合相关要求.
申报材料
本事项无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 受理 | 接收申请材料 | 当场 | 是否受理 |
| 审核 | 审核材料 | 当场 | 审核通过 |
| 办结 | 符合条件予以备案,不符合条件退回 | 当场 | 备案并出具结果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定期将畜禽养殖品种、规模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等情况,报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将备案情况抄送同级农牧主管部门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汶上县司法局 | 汶上县宝相寺路653号 | 0537-7288609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汶上县人民法院 | 汶上县中都大街2666号 | 0537-7233767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问题 | 文件材料是否可邮寄 |
| 解答 | 可以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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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新世纪路996号汶上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e10号生态环境局窗口
电话:0537-3231201
网址:http://jiwsxzwfw.sd.gov.cn/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