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 汶上县教育和体育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 | 汶上县教育和体育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省 |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无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新世纪路996号汶上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D区D47号社会综合事务窗口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送达方式 | 无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9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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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办理结果名称 | 发布普通高中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表彰文件 | 数量限制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办理形式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新世纪路996号汶上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D区D47号社会综合事务窗口 电话:0537-6551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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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发布令号(文号) | 教育部令第41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十九条:“学校、省(区、市)和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体育竞赛、文艺活动、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五十一条:“对学生的表彰和奖励可以采取授予‘三好学生’称号或者其他荣誉称号、颁发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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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
制定机关 | 中共中央 国务院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发〔2004〕8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要运用各种方式向广大未成年人宣传介绍古今中外的杰出人物、道德楷模和先进典型,激励他们崇尚先进、学习先进。通过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和少先队员、先进集体等活动,为未成年人树立可亲、可信、可敬、可学的榜样,让他们从榜样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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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每年发文组织评选,只面向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在籍学生(普通高中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每年发文组织评选,只面向符合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在籍学生(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表彰证明材料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县级教育部门 | 是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受理 | 接收符合条件的推荐名单 | 当场 | 将各学校推荐名单汇总至一个xls格式的表格(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
公示 | 公示推荐的拟表彰名单 | 当场 | 整理公示后无异议的表彰名单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汶上县人民法院 | 汶上县中都大街2666号 | 05377233727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汶上县司法局 | 汶上县宝相寺路653号 | 05377288609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五年一贯制学生转入高职当年是否可以参加评选? |
解答 | 不可以,五年一贯制学生转入高职当年属于一年级新生,不在评选范围内。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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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新世纪路996号汶上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D区D47号社会综合事务窗口
电话:0537-6551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