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学生的奖励

山东省济...

基本编码:JN370830JY370805020000

实施编码:1137083000433532664370805020000

事项版本:42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汶上县教育和体育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汶上县教育和体育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运行系统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新世纪路996号汶上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D区D47号社会综合事务窗口
是否公示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送达方式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明文规定,每年评选一次
办理结果名称 发布普通高中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表彰文件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新世纪路996号汶上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D区D47号社会综合事务窗口
电话:0537-6551175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布令号(文号) 教育部令第41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四十九条:“学校、省(区、市)和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体育竞赛、文艺活动、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五十一条:“对学生的表彰和奖励可以采取授予‘三好学生’称号或者其他荣誉称号、颁发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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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制定机关 中共中央 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中发〔2004〕8号
具体规定内容 “要运用各种方式向广大未成年人宣传介绍古今中外的杰出人物、道德楷模和先进典型,激励他们崇尚先进、学习先进。通过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和少先队员、先进集体等活动,为未成年人树立可亲、可信、可敬、可学的榜样,让他们从榜样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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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每年发文组织评选,只面向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在籍学生(普通高中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每年发文组织评选,只面向符合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在籍学生(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表彰证明材料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A4 政府部门核发 县级教育部门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受理 接收符合条件的推荐名单 当场 将各学校推荐名单汇总至一个xls格式的表格(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公示 公示推荐的拟表彰名单 当场 整理公示后无异议的表彰名单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法律救济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汶上县人民法院 汶上县中都大街2666号 05377233727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汶上县司法局 汶上县宝相寺路653号 05377288609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五年一贯制学生转入高职当年是否可以参加评选?
解答 不可以,五年一贯制学生转入高职当年属于一年级新生,不在评选范围内。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新世纪路996号汶上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D区D47号社会综合事务窗口
    电话:0537-6551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