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收藏单位、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等藏品档案备案

山东省济...

基本编码:JN370830WGX371022002000

实施编码:11370830593645831Q4371022002000

事项版本:42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汶上县文化和旅游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汶上县文化和旅游局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行政机关,企业法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运行系统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新世纪路996号汶上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D区48号窗口
是否公示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送达方式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结果名称 备案意见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通办范围 全县 办理形式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新世纪路996号汶上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D区48号窗口
电话:0537-7212956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六条:“博物馆、图书馆和其他文物收藏单位对收藏的文物,必须区分文物等级,设置藏品档案,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并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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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制定机关 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八十一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九条:“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馆藏文物档案,按照行政隶属关系报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馆藏文物档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一级文物藏品档案,报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三十七条:“国家机关和国有的企业、事业组织等收藏、保管国有文物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建立文物藏品档案制度,并将文物藏品档案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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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文物收藏单位、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备案函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网下载电子版表格,网址:http://jiwsxzwfw.sd.gov.cn/jnzwdt/epointzwmhwz/pages/default/index
藏品档案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A4 政府部门核发 各级文化与旅游部门
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网下载电子版表格,网址:http://jiwsxzwfw.sd.gov.cn/jnzwdt/epointzwmhwz/pages/default/index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受理 接收文物收藏单位、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提交的藏品档案材料 当场 接收文物收藏单位、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提交的藏品档案材料
审查 审核文物收藏单位、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提交的藏品档案材料 当场 审核通过或者不予通过
办结 对文物收藏单位、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提交的藏品档案材料予以备案 当场 同意备案或者不予备案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汶上县司法局 汶上县宝相寺路653号 0537-7288609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汶上县人民法院 汶上县中都大街2666号 0537-7233767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藏品档案包括哪些?
解答 文物收藏单位应当建立藏品总帐、分类帐和藏品单项档案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新世纪路996号汶上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D区48号窗口
    电话:0537-7212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