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和双拥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讲好退役军人和双拥故事,营造拥军崇军浓厚氛围。近期,市委宣传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济宁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在全市组织开展2026年度“济宁市荣军拥军先锋”选树宣传活动。
一、选树数量及范围
汶上县本次共选树“济宁市荣军拥军先锋”2名,其中荣军类1名,拥军类1名。
荣军类:户籍在汶上县或居住在汶上县,为汶上县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退役军人。已评为全国“最美退役军人”“齐鲁最美退役军人”“济宁最美退役军人”的不再参加选树活动。
拥军类: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各界在拥军优属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党员、干部、群众,重点推荐基层单位、集体和工作生产一线的基层工作人员。已评为全国“最美拥军人物”、“齐鲁最美拥军人物”、济宁市“最美拥军人物”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二、选树条件
(一)基本条件:推荐对象必须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品德良好、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具有很好的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荣军类具体条件: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爱岗敬业,钻研业务,甘于奉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示范引领作用;扎根基层,建设美丽乡村,带头致富,带动基层群众脱贫攻坚、共同富裕,工作成效突出;自强自立,积极自谋职业、自主创新,诚实守信,在带动就业工作中作出较大贡献;发挥自身特长,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扶危济困,主动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赢得较高赞誉;自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英雄壮举影响深远;以及在其他各行业各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
(三)拥军类具体条件: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军队,积极参加全民国防教育和拥军优属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为国防和军队建设贡献力量。在支持部队改革、服务部队备战打仗、助力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解决军人“三后”问题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三、选树程序
县委宣传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武装政治工作科共同成立“济宁市荣军拥军先锋”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活动筹划、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等工作。选树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实施。
(一)广泛发动。9月上旬,县委宣传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武装部政治工作科联合部署选树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动员,要综合考虑人员成分、行业领域等因素,切实把实绩突出、事迹感人、发挥良好示范引领作用的先进典型挖掘出来。
(二)单位推荐与公示。县推荐对象2名,其中荣军类、拥军类各1名;可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申报,拟推荐对象须由所在单位对照评选条件开展民主推荐、考察审核,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议确定后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含选树条件、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主要事迹、曾获荣誉等。申报人员填写“济宁市荣军拥军先锋”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完成初步筛选、严格审核后,报送至“济宁市荣军拥军先锋”评选委员会,其中个人自荐及市直部门单位直接推荐人选不占用各县(市、区)推荐名额。
(三)考察与征求意见。各推荐单位须深入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征求法院、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意见。其中,对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应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部门意见;对企业负责人、社会组织负责人还应当征求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意见。
(四)审核与报送。各推荐单位要严格审核推荐程序规范性、推荐材料真实性,以及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事迹等。于9月10日10时前将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推荐报告、推荐表、推荐对象汇总表、征求意见表、本单位公示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情况的材料原件(纸质版一式3份)及电子版报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五)集中评审。县“济宁市荣军拥军先锋”评选委员会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评审,评出2名“济宁市荣军拥军先锋”建议人选,并面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建议人选推送至“济宁市荣军拥军先锋”评选委员会。
四、工作要求
要高度重视此次选树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策划,要坚持“谁推荐、谁负责”,突出实绩导向,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主要标准,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事迹关,确保推荐对象事迹过硬、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要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在选树工作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严格依法依纪处理。对未严格按照选树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推荐对象资格。要坚持挖掘先进典型与宣扬先进事迹并重,统筹做好评选推荐、典型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介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展现“济宁市荣军拥军先锋”的典型事迹和精神风范,激励和引导社会各界更加重视、支持、参与退役军人工作。
荣军类选树工作联系人:李浩,联系电话:0537-3708316
拥军类选树工作联系人:白咸成,联系电话:0537-3708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