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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019D/2026-02245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成文日期: 2026-09-30 发布机构: 汶上县公安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关于汶上县城区限制大排量摩托车通行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6-09-30 11:27 信息来源:汶上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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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我县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遏制大排量摩托车行驶造成的噪音污染,保障市民交通安全及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实际,决定在城区部分路段对排量在300CC(含)以上的摩托车实施限制通行的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大排量摩托车限行管理

(一)限制车辆的类型

排量在300CC(含)以上的摩托车。

(二)限制通行的时间

每日21时至次日6时。

(三)限制通行的区域

东二环(不含)以西、南二环(含)以北、西二环(不含)以东、北二环(不含)以南的区域路段分时段限行,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特种摩托车除外。

二、法律责任

违反本通告规定,在限行时间、区域内通行的,构成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施行时间

本通告自2026年10月1日起实施。

举报电话:0537-7937122


汶上县公安局  

2026年9月30日



信息来源:汶上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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