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创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之规定,现将新增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及采集的违法行为公示如下:
远光灯抓拍设备 义桥机场连接线S246K185+600米监控设备,对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采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之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监控,所获得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照片、数据及相关资料是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直接证据。以上交通违法监控点位,自发布之日起5日后启动抓拍,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规范、安全出行,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汶上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