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培养好传承人,一代一代接下来、传下去,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绽放出更加迷人的光彩,根据《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山东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县文化和旅游局将开展第四批汶上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以下简称“县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现就推荐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范围
推荐申报相关工作要突出目标导向,稳慎认定、优中选优、循序渐进;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部分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以下简称“县级代表性项目” )中县级代表性传承人空缺、队伍老化等问题,侧重考虑从目前没有县级代表性传承人(不含省级、市级代表性传承人)的县级代表性项目,县级代表性传承人去世或丧失传承能力的项目,以及县级代表性传承人总体年龄较大(平均年龄超过70岁)的县级代表性项目中推荐申报。部分县级代表性项目虽有县级代表性传承人,但确因传承发展需要增补的,推荐数量从严掌握。
对于集体传承、大众实践的项目,建议谨慎推荐县级代表性传承人,确需推荐的,应在相关项目的保护传承中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得到广泛认可。从事非遗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不得推荐申报。
二、推荐认定标准
第四批县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将关注代表性传承人技能艺能、传承实践相关情况等,着力加强县级代表性传承人梯队建设。符合下列条件的县级代表性项目传人可以申请或者被推荐为县级代表性传承人:
1.技艺精湛,熟练掌握其传承的县级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
2.在该项目相关领域具有代表性,并在项目申报地区具有较大影响,获得广泛认可;
3.在该项目的传承中具有重要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志愿面向社会传承,身体健康;
4.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
三、推荐申报名额
无县级代表性传承人的县级代表性项目,每个项目推荐1名传承人;县级代表性传承人平均年龄超过70岁的县级代表性项目,每个项目推荐1名传承人;确因传承发展亟需增补的,每个项目推荐1名传承人。
四、推荐程序
(一)申报第四批汶上县县级代表性传承人,需由本人自愿向县级代表性项目推荐单位(所属镇街综合文化站)提出申请;
(二)各镇街综合文化站对申报材料、申报片进行初审,按照县级代表性传承人的条件和标准提出意见并修改后,报送到县文化和旅游局非遗科;县直单位的县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请,直接提交至县文化和旅游局非遗科;
(三)县文化和旅游局将根据推荐材料和推荐单位的审核意见,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认真评议,并通过社会公示、复核审批等环节,公布第四批汶上县县级代表性传承人。
五、推荐申报材料
(一)推荐函。各镇街向县文化和旅游局申报县级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函(加盖公章),主要包括:1.各镇街对推荐申报工作总体情况简要说明;2.推荐申报名单汇总表(见附件1)。县直有关单位无需提交此文件。
(二)推荐申报表(见附件2)。
(三)推荐申报片。推荐申报材料应突出申报人的代表性和影响力、授徒传艺和掌握核心技能艺能情况,确保真实准确,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情况,则取消参评资格。具体要求见附件3。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传承人是非遗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掌握着非遗的专业知识和精湛技艺,是非遗活态传承的关键,传承人队伍的健全与否和传承能力高低,直接影响着非遗项目的传承发展。各镇街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认真组织实施,将具有广泛群众基础、掌握精湛技艺的人选推荐出来,推动建设一支能够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非遗赓续传承的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队伍。
(二)严格标准程序。各镇街要着眼于非遗的有效传承,注重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审慎推荐申报,不断完善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队伍的梯次构成、覆盖范围。要坚持标准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人员遴选、推荐评审等工作,确保推荐人选符合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资格条件。严格履行申报、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科学合理安排各阶段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高效优质完成申报工作。尤其要严格申报材料特别是申报文本的审核把关,切实提高申报材料质量,确保能够全面准确地反映出传承人的实际情况。
(三)加强指导帮扶。有些传承人因为文化水平、经济状况的局限,在申报文本撰写和视频制作方面面临一些实际困难。各镇街综合文化站要坚持为民服务、节俭办事原则,因地制宜采取针对性措施,在材料填报、申报片制作等方面加强对申报人的指导和服务,对存在困难的申报人的申报工作予以支持帮助。
(四)严守纪律规矩。各镇街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守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严格履行评审、公示等推荐申报程序,杜绝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做好思想工作。各镇街要加强对申报人的教育,引导他们正确对待传承人申报工作,科学认定传承人。要认真分析情况,化解矛盾,排除纠纷,确保传承人认定工作健康开展。
(六)及时报送材料。各镇街将本辖区申报县级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函;每位申报人的推荐申报表、推荐申报片等材料电子版,统一拷贝至U盘,并进行分类整理。各镇街推荐函(PDF版、电子版)为1个文件夹;每位申报人选单独一个文件夹,包括推荐申报表(电子版)、推荐申报片(电子版)。文件夹名称统一设为“申报人姓名(县级代表性项目名称)”。
纸质推荐申报材料,包括各镇街推荐函(一式2份),每位申报人选的推荐申报表(原件1份,复印件5份)。
申报材料齐备后,由各镇街文化站长于2026年8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U盘、纸质推荐申报材料报送至非遗科(汶上县创业大厦1009室)。凡不符合推荐条件、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孔陶
联系电话:0537-7212539 邮 箱:wsxgbdsj@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推荐申报名单汇总表)
附件2 (推荐申报表)
附件3 (推荐申报片具体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