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结合我局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立足审计监督职能,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增强审计工作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准确、及时高效、便民利民的原则,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推进。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各科室对职责范围内的公开内容负直接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公开内容与方式
(一)公开重点内容。一是机构职能信息,包括机构设置、领导简介、权责清单、人事任免等;二是审计业务信息,包括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等;三是工作动态信息,包括重要会议、活动及审计进展。
(二)公开方式与程序。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第一公开平台,同时利用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等渠道辅助公开。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落实分级审核和三级审核制度,所有拟公开信息须经保密审查和审批后方可发布。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全流程,严格按时限办结,建立台账全程留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两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将政务公开知识纳入干部学习教育内容,提升全员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
(二)强化舆情回应。建立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对涉及审计工作的群众关切和舆论监督,及时回应、正确引导,重大舆情第一时间报告并制定应对方案。
(三)严格监督考核。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照年度考核指标查漏补缺。畅通监督渠道,公开监督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评议。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科室和个人,限期整改并通报。
(四)强化保密安全。严守保密审查底线,杜绝泄密事件发生。加强网络安全防护,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安全、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