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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65XH/2026-02177 组配分类: 汶政发
成文日期: 2026-08-15 发布机构: 汶上县政府办公室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汶政发〔2026〕3号汶上县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汶上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8-31 14:43 信息来源:汶上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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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DR—2026—0010001


汶政发〔2026〕3号

汶上县人民政府

关于修改《汶上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对《汶上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汶政发〔2022〕12号,WSDR—2022—0010003)评估,决定对部分内容予以修改。

一、将首句中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为“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二、删除“四、划分类别及标准”中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三、删除“表1”备注中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四、将“五、划分方法”中的“依据《济宁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1年修订版)”修改为“依据《济宁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五、删除“七、环境管理要求”全部内容。

六、文件统一登记号调整为WSDR—2026—0010001。

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


附件:《汶上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根据《汶上县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汶上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修改)


汶上县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汶上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根据《汶上县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汶上县声环境功能区

划分方案〉的通知》修改)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依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要求,结合城市建设现状及发展规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划分原则

依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区划以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有利于提高声环境质量为宗旨。区划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区划应以城市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用地现状确定。应覆盖整个城市规划区面积。

(二)区划应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

(三)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5km²。

(四)为便于环境管理和治理,宜粗不宜细,宜大不宜小。

(五)严格控制4类功能区范围。

(六)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声环境功能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汶上县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北至二环北路,南至二环南路—吉祥路—泉河大道—G105—二环南路,西至二环西路,东至二环东路,面积为42.31km²。

三、适用期限

本次区划方案适用期限为5年。

四、划分类别及标准

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为5类:

(一)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二)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三)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四)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五)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4b类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环境噪声限值,适用于2011年1月1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铁路(含新开廊道的的增建铁路)干线建设项目两侧区域。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如下表规定:

表1  环境噪声限值          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时段

适用区域


昼间

夜间


0类

50

40

康复疗养院等需要安静区域

1类

55

45

居住、文教机关

2类

60

50

商业中心区、其他商业、居住等混杂区

3类

65

55

工业区

4类

4a类

70

55

交通干线及两侧区域


4b类

70

60

铁路干线及两侧区域

(备注:表1中“昼间”是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

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将以噪声敏感建筑物为主的区域,划定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五、划分方法

依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法如下。

(一)划分次序

区划首先对0、1、3类声环境功能区确认划分,余下区域划分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在此基础上划分4类声环境功能区。

(二)0—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1.0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于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该区域内及附近区域应无明显噪声源,区域界限明确。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划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

(1)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

(2)Ⅰ类用地占地率大于70%(含70%)的混合用地区域。其中,Ⅰ类用地包括《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规定的居住用地(R类)、公园绿地(G1类)、行政办公用地(A1类)、文化设施用地(A2类)、教育科研用地(A3类)、医疗卫生用地(A5类)、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类)。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划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

(1)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的区域;

(2)划定的0、1、3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外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域。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划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

(1)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的区域;

(2)Ⅱ类用地占地率大于70%(含70%)的混合用地区域。其中,Ⅱ类用地包括《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规定的工业用地(M类)和物流仓储用地(W类)。

(三)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1.4a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1)将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确定方法如下:

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m±5m;

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m±5m;

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0m±5m。

划分4a类声环境功能区时,不同道路、不同路段、同路段的两侧及道路的同侧其距离可以不统一。依据《济宁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本次划分距离的确定为: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m;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m;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0m。

交通干线边界界定:地面段公路和城市道路以最外侧非机动车道路或机非混行道路外沿为边界;高路基公路和城市道路以最外侧的边沟或路基边缘为边界;高速公路以护网处为边界,无护网的按一般公路和城市道路处理。

(2)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划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2.4b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铁路干线边界线外的区域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其原则和方法同4a类中“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规定。

(四)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

将以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为主的区域,划定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六、划分结果

(一)1—3类声环境功能区

汶上县无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故未划分0类区。

城市规划区共划分1类声环境功能区2个,面积为1.40km²;2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为18.21km²;3类声环境功能区3个,面积为9.89km²。对规划区范围内12.81km²的以农用地为主的区域,本次划分未确定其声环境功能区类型,后续根据其实际开发建设情况划分。具体见表2及附图。

表2  1—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

功能区

类型

区域范围

面积

km²

1类区

五台山路—宝相寺路—圣泽大街—泉河路

0.73

圣泽大街—普陀山路—市政路—明星路

0.67

2类区

1类、3类、4类区以外的区域,见附图

18.21

3类区

圣泽大街以北—峨眉山路—九华山路—二环西路

2.57

九华山路—中都大街—如意路—宁民路—二环南路—泉河

3.65

二环南路—G105—泉河大道—吉祥路

3.67

(二)4类声环境功能区

共划分4a类声环境功能区21个,包括21条道路,全长约87937m。汶上县城市规划区内未建设铁路,故未划分4b类声环境功能区。(详见附件1、2)。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根据用地现状,将汶上县第一中学片区划分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范围为:北至圣泽大街,南至市政路,东至普陀山路,西至明星路。

七、监督与管理

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交通运输、社会生活噪声及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生态环境部门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本方案可根据城市发展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八、本方案自2023年1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月19日。


附件:1.汶上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示意图

2.4a类声环境功能区划


附件1

汶上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示意图



附件2  

4a类声环境功能区划

走向

序号

道路名称

长度m

道路级别

起点

止点

适用区域

东西向

1

五台山路

4196

主干路

峨眉山路

泉河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35米内区域

泉河路

宝相寺路

道路侧距边界线垂直距离35米内区域

道路侧距边界线垂直距离50米内区域

宝相寺路

东二环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35米内区域

2

尚书路

5785

主干路

峨眉山路

泉河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35米内区域

泉河路

宝相寺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50米内区域

宝相寺路

东二环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35米内区域

3

圣泽大街

5765

主干路

西二环路

峨眉山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20米内区域

峨眉山路

泉河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35米内区域

泉河路

宝相寺路

道路侧距边界线垂直距离50米内区域

道路侧距边界线垂直距离35米内区域

宝相寺路

东二环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35米内区域

4

广场路

5583

次干路

西二环路

峨眉山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20米内区域

峨眉山路

明星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35米内区域

明星路

普陀山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50米内区域

普陀山路

东二环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35米内区域

5

市政路

3400

次干路

泉河

明星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35米内区域

明星路

普陀山路

道路侧距边界线垂直距离50米内区域

道路侧距边界线垂直距离35米内区域

普陀山路

东二环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35米内区域

6

九华山路

5397

主干路

西二环路

峨眉山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20米内区域

峨眉山路

中都大街

道路侧距边界线垂直距离35米内区域

道路侧距边界线垂直距离20米内区域

中都大街

东二环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35米内区域

7

新世纪大道

3900

主干路

李岗村

中都大街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20米内区域

中都大街

东二环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35米内区域

8

如意路

2800

次干路

泉河

宁民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20米内区域

宁民路

中都大街

道路侧距边界线垂直距离20米内区域

道路侧距边界线垂直距离35米内区域

中都大街

明星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35米内区域

9

南二环路

2150

主干路

吉祥路

宁民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20米内区域

宁民路

中都大街

道路侧距边界线垂直距离35米内区域

道路侧距边界线垂直距离20米内区域

10

辰欣路

3100

次干路

吉祥路

中都大街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20米内区域

南北向

11

银星路

5300

次干路

五台山路

南二环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35米内区域

12

普陀山路

5353

主干路

五台山路

圣泽大街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35米内区域

圣泽大街

市政路

道路西侧距边界线垂直距离50米内区域

道路侧距边界线垂直距离35米内区域

市政路

南二环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35米内区域

13

明星路

5335

次干路

五台山路

圣泽大街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35米内区域

圣泽大街

市政路

道路西侧距边界线垂直距离35米内区域

道路侧距边界线垂直距离50米内区域

市政路

南二环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35米内区域

14

中都大街

5466

主干路

五台山路

九华山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35米内区域

九华山路

如意路

道路西侧距边界线垂直距离20米内区域

道路侧距边界线垂直距离35米内区域

如意路

南二环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35米内区域

15

宁民路

4678

次干路

广场路

九华山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35米内区域

九华山路

如意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20米内区域

如意路

南二环路

道路西侧距边界线垂直距离20米内区域

道路侧距边界线垂直距离35米内区域

南二环路

泉河大道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20米内区域

16

宝相寺路

3134

次干路

五台山路

圣泽大街

道路西侧距边界线垂直距离50米内区域

道路东侧距边界线垂直距离35米内区域

圣泽大街

广场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35米内区域

17

泉河路

4380

主干路

北二环路

五台山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35米内区域

五台山路

圣泽大街

道路西侧距边界线垂直距离35米内区域

道路侧距边界线垂直距离50米内区域

圣泽大街

光荣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35米内区域

18

光荣路

2447

次干路

五台山路

广场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35米内区域

19

峨眉山路

3509

主干路

五台山路

尚书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35米内区域

尚书路

九华山路

道路西侧距边界线垂直距离20米内区域

道路侧距边界线垂直距离35米内区域

20

S252

1959

次干路

九华山路

南二环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35米内区域

21

光明路

4300

主干路

圣泽大街

九华山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35米内区域

九华山路

骆庄村北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20米内区域


文件下载:

汶政发〔2026〕3号关于印发修改汶上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doc

汶政发〔2026〕3号关于印发修改汶上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pdf

政策解读:

【媒体解读】汶上县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汶上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汶上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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