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市县交安委工作部署,进一步防范化解农村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风险,全面压降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共济宁市委办公室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济办发〔2026〕6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措施
(一)坚持党委政府主导。将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党委会议研究议题,安排部署辖区交通安全宣传、隐患排查、务工务农车辆信息摸排等工作,并形成台账资料。对工作人员、职责进一步明确。推动村干部、村级劝导员等村居治理力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劝导等工作,将交通安全风险化解在早在小。
(二)集中排查镇域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对我镇2023年以来发生较大事故、一次死亡2人、1死多伤以及多人受伤(3人及以上)的东海村、干河头村、任仓村三处交通事故点段进行排查,确认是否存在防护设施、通行视距、标志标线、交通宣传指示牌等隐患问题,精准制定整改措施,形成台账。
(三)强化重点群体宣传教育。针对我镇辖区内 “一老一小”群体,依托学校、村居广播,采取喜闻乐见形式,重点宣讲横穿道路注意事项等基本交通安全常识。针对务工务农人员,利用早晚出工收工时段,利用大喇叭循环播放交通安全宣传音频,真正让安全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定期研究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部署农村交通安全工作,充分认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来抓,强化组织保障,统筹部署,协同发力,齐抓共管,有效提升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
(二)强化信息上报。依法落实法定责任,对交通安全工作遇到相关问题,及时层报县交安办,落实协同治理、信息共享等机制,加强分工协作、协调配合,强化风险防控和应急联动,充分发挥合力工作效能。
(三)抓好调度推进。加强研判分析、调度推进等工作,确保各项重点措施落实落地,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