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教育系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升教育治理透明度,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教育中心工作,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规范公开流程,丰富公开载体,强化政策解读与舆情回应,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 。
二、基本原则
1. 依法依规公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准确界定公开范围,严守保密审查规定,处理好公开与保密关系。
2. 实事求是便民:坚持真实准确、及时高效,突出教育民生重点,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
3. 谁产生、谁负责:落实“谁起草、谁提供、谁产生、谁负责”,压实各科室、各学校公开主体责任。
4. 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扩大主动公开覆盖面,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全流程 。
三、工作目标
完善教育政务公开目录,理顺工作机制,重点领域公开全面到位;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及时有力;局机关、中小学、幼儿园校务公开协同推进;将政务公开融入教育行政管理全过程,群众对教育政务公开满意度持续提升 。
四、公开渠道
1. 政府门户网站:用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更新目录,做好信息归集发布。
2. 新媒体平台:加强教育政务号等新媒体建设,推送政策、解读、便民信息,强化内容审核。
3. 线下阵地:政务服务大厅教育窗口设置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查询、咨询服务;各学校设立固定校务公开栏。
4. 其他方式:新闻发布、政策宣讲、家长座谈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