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5〕649号)、《关于规范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4〕246号)、《关于明确全市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济发改价格〔2025〕312号)等相关规定,在成本监审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水平、市场需求等因素,经县政府同意,县发改局联合县教体局研究起草了《关于汶上圣泽中学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7月13日至7月19日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截止到7月19日,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特此公告。
汶上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