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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济宁君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送达鲁370830认定工伤(2025)220号《认定工伤决定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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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君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由于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机关于2026年5月8日作出的鲁370830认定工伤(2025)220号《认定工伤决定书》,内容如下: 用人单位名称:济宁君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南站街道九华山路与105国道交汇处向东200米路南 受伤害职工姓名:何敬峰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71年5月 身份证号码:370830197105274719 职业:职工 家庭住址:汶上县圣泽大街30号 何敬峰于2025年5月21日提出其本人的工伤认定申请,本机关已依法于2025年5月21日受理。 经调查核实:2025年4月20日14时35分许,何敬峰在济宁君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车间做压铜工作时因操作失误不慎被压块机压伤双腿。经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为:1、开放性多发性双下肢外伤;失血性休克;急性失血性贫血;2、开放性双下肢外伤并感染。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规定,对何敬峰提出的其本人于2025年4月20日14时35分许受到双下肢伤害的工伤认定申请,所作的认定决定为因工受伤。 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汶上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汶上县、梁山县、嘉祥县或者金乡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以上公告自在本网站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汶上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工伤保险科(汶上县政务服务中心B516室) 联系电话:0537-7224858 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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