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国医保办发〔2024〕33号)、《济宁市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经办规程》等有关规定,汶上县医疗保障局对自愿申请变更名称、地址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公开评估考核,经现场量化评估,汶上县金垚平民大药房变更名称为汶上县润春大药房有限公司、营业地址变更为汶上县中都街道圣地银星佳园商业1号楼01室1-2后,拟定仍按照汶上县医保定点管理机构进行管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报济宁市医疗保障局备案。
公示时间:2026年5月7日至5月11日
监督电话:7727668
汶上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