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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473P/2026-01158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成文日期: 2026-05-20 发布机构: 汶上县南旺镇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南旺镇防溺水安全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6-05-20 15:50 信息来源:汶上县南旺镇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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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广大人民群众、各位家长朋友们:

溺水是造成意外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尤其对青少年儿童威胁巨大。当前,气温逐步回升,汛期即将来临,溺水事故进入易发期、高发期;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溺水事故发生,根据上级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全镇防溺水工作公告如下:

严禁任何人员私自在河流、水库、池塘、沟渠、废弃坑塘、建筑工地积水坑等危险水域游泳、戏水、钓鱼。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要牢记并遵守防溺水“六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熟悉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遇到同伴溺水时,不要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或利用救生圈、竹竿、绳索等工具施救,并第一时间拨打110、120报警求助。

家长是孩子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做到“四知道”: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尤其要加强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的关爱和监管,不得将未成年人特别是低龄儿童独自留在家中或让其独自前往水域附近活动。放学后、周末、节假日等脱离学校管理的时段,家长要时刻关注孩子的去向,坚决杜绝孩子私自结伴外出游泳、戏水。

防溺水工作事关每一个家庭幸福安宁,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请广大群众增强安全意识,自觉远离危险水域,教育引导孩子珍爱生命、预防溺水。发现未成年人私自在危险水域游泳、戏水、垂钓等行为,请及时劝阻并联系家长或村干部;发现危险水域存在安全隐患,请及时向镇政府或村委会反映;发现有人落水,请及时呼救、报警并采取恰当的救助措施。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重于泰山。让我们携起手来,克服麻痹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筑牢防溺水安全防线,为全镇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撑起一片蓝天!


南旺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9日


信息来源:汶上县南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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