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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660184247P/2026-00712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成文日期: 2026-03-30 发布机构: 汶上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关于对部分涉案物品依法处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30 11:06 信息来源:汶上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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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中,对违法行为人的有关物品依法实施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扣押或没收,并告知催告违法行为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但部分涉案物品所有人(或持有人)经通知后未按规定接受处罚且事后难以追缴,或相对人身份不明且在法定期限内未按规定接受调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将对20251230日前实施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扣押或没收的物品依法予以处置。请有关当事人在2026430日前,携带我局下达的相关法律文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汶上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受处理领取涉案物品。单位地址:汶上县九华山路5号,联系电话:0537-6229986。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将按相关规定作无主物品依法处理,但不免除当事人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汶上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330日       


信息来源:汶上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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