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县生态环境局在市局及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将继续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治污、减排、降碳、提升”总体思路,主动谋划、积极作为,深入实施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推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推进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重点谋划实施污染治理项目。一是推进实施资金到位项目建设,尽快发挥治污效益。全力推动汶上县北部片区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建设,争取2026年上半年建成完工,发挥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功能。2026年1月力推汶上县南泉河河段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一期)和红沙河河道走廊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功能提升项目(一期)进入招投标程序,尽快开始设计施工。二是继续谋划对上争取,加强对上沟通协调,继续争取南泉河河段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和红沙河河道走廊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功能提升项目后续支持资金。
二、强化攻坚举措,持续改善大气环境。继续帮扶指导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争A创B;按期完成联兴能源燃煤锅炉关停;全力做好“长大重”过程应对,督促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加大移动源污染防治力度,做好国二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工作;持续开展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加大资金投入,深度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强化散煤和烟花爆竹管控,进一步优化禁限放区划定,强化预测预报预警,严防重污染天气发生。
三、压实主体责任,推进水污染防治。优化完善“一河一策”,加密监测频次,及时掌握水质动态变化,细化完善应急溯源机制,进一步实现清单化、责任化精准治理,确保水质稳定达标。全力推进联防联控,完善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跨区域联动机制,实现全流域高水平协同共治。深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规范整治销号程序,提升入河排污口整治质效。
四、狠抓督察整改,筑牢生态环境屏障。对照中央、省督察反馈及交办问题清单,举一反三,持续开展自查自纠,高标准整改到位。做好大运河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系统推动问题整改。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紧盯高风险领域进行起底式全覆盖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守牢环境应急安全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