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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22XP/2026-00482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成文日期: 2026-02-12 发布机构: 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提示

发布日期:2026-02-12 17:35 信息来源: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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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佳节将至,食品消费进入高峰期,也是食品安全风险易发期。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春节期间广大消费者和餐饮服务单位作出以下安全提示:

对消费者饮食安全的提示

一、采购食品:细看标签,理性囤货

消费者应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超市、商店或农贸市场采购食品,避免在无证摊点或流动摊贩处购买来源不明的熟食、凉菜。购买预包装食品时,注意查验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及生产许可证编号,不购买包装破损、鼓包、胀袋或标签信息不全的产品。节日期间理性囤货,叶菜、凉菜、生鲜水产等保质期短的食品按需购买;冷藏冷冻食品离场后应尽快放入冰箱,避免长时间暴露于室温。

二、外出就餐:看脸选店,适度点餐

优先选择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较高(笑脸)、卫生状况良好的餐饮单位就餐。谨慎食用生食海产品、凉拌菜、裱花蛋糕等高风险食品;火锅、串串等涮煮类食品应确保食材彻底煮熟。提倡使用公筷公勺,按需点餐、剩菜打包,践行“光盘行动”。

三、家庭烹饪:生熟分开,烧熟煮透

加工生肉、水产、熟食的刀具、案板、容器应严格分开,避免交叉污染。菜肴应烧熟煮透,特别是四季豆、豆浆、鲜黄花菜等含天然毒素的食材,必须充分加热至无豆腥味、泡沫完全消失。剩菜剩饭应及时冷藏,再次食用前必须彻底加热(中心温度达70℃以上),不食用感官异常或隔夜超过24小时的叶菜类剩菜。

四、应急处置:保留样本,及时就医

食用购买的食品或在外就餐后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并尽快就医。保留剩余食品、呕吐物、腹泻物及购物票据、消费凭证等,以便医疗救治和后续调查。

对餐饮服务单位提示

一、落实主体责任,严禁“带病”上岗

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不得采购、贮存、销售来源不明、过期变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每日晨检;凡患有发热、腹泻、手部外伤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应立即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岗位。

二、严控加工过程,严防交叉污染

严格区分生熟加工用具,实行色标管理;餐饮具、工用具必须彻底清洗消毒,严禁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凉菜、生食海产品、裱花蛋糕等高风险食品应在专间或专用操作区内制作,严格控制温度与时间。

三、规范贮存销售,确保温控合规

冷藏食品应置于0℃—8℃环境,冷冻食品应不高于-12℃贮存,严禁常温解冻或反复冻融。销售散装熟食、凉菜应配备防尘防蝇设施。

四、集体聚餐、年夜饭承办单位特别提示

承接“年夜饭”、农村集体聚餐等大规模供餐的单位,应科学评估接待能力,严禁超负荷供餐。严格执行成品留样制度,每餐次、每品种成品留样量不少于125克,冷藏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春节期间,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受理和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广大市民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随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食品安全无小事,防患未然共安康。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恭祝全县人民新春快乐,阖家幸福,舌尖安全,身体健康!

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2日


信息来源: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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